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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刑讯逼供者大都是缓刑?

http://www.CRNTT.com   2010-05-27 10:38:35  


 
  2007年9月5日下午,新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张某报案,称她于13时许在该县文化路口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铂金项链1条。

  自从2006年以来,湖南省公安厅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城区“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在这样的背景下,湖南各级公安机关对于“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尤其重视。

  新田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当即命令治安巡逻大队前往山城路口设卡拦截。

  两个多小时后,秦三仔乘坐着朋友陈义勇的摩托车路过,两人被治安巡逻大队当做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他们被送往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审讯。

  公安局办案人员描述抓捕的情形为:秦三仔蓄意冲卡,且手持铁锤反抗,部分抓捕干警及附近村民对犯罪嫌疑人秦三仔进行了击打。

  当天,秦三仔和陈义勇被当做了抢劫案的重大嫌疑人。

  2007年9月5日18时许,新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负责对秦三仔进行调查问话。副中队长邓财兵将秦戴上手铐、脚链,在中队办公室审讯,晚上8点钟左右,戴着手铐、脚链的秦三仔被带到公安局技术楼内务办公室审讯。

  “我们没有抢过项链,只是种种巧合才让我们成为犯罪嫌疑人。”陈义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陈义勇告诉记者,抢劫案发生时,他和秦三仔恰好也在县城,还听到了有人叫喊的声音。

  他说,自己曾经和秦三仔一起偷过一辆摩托车卖钱。下午两人从县城回家,看到警察设卡时,心虚不已,便掉转车头走人,并没有冲卡。

  实际上,在事后法院对陈义勇的判决中,他是因为“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但当时,他的说法并没有得到警方的信任。讯问继续进行,手段也趋于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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