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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发布会解读惩治台独《意见》
http://www.CRNTT.com   2024-06-22 00:13:47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马岩(中评社 李子宁摄)
 

  三是坚持罚当其罪,彰显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在坚持依法从严基础上,《意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意见》专门规定“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可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多项不起诉。

  四是遵循法定程序,规范“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办理。《意见》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利;明确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并对缺席审判程序中的辩护权、上诉权等诉讼权利作出明确规定。

  五是严密刑事法网,筑牢反“独”法治防线。为有效防范、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意见》在附则中规定,对于“台独”顽固分子实施的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等其他犯罪,可以参照《意见》办理。

  需要指出的是,《意见》针对的是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动,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将指导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意见》规定,坚决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坚定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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