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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国安法不折不扣实施
http://www.CRNTT.com   2022-12-29 11:45:23


  中评社北京12月29日电/2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提请解释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条款的议案的说明。这意味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就是否释法如何作出决定。香港各界认同,“人大释法”是释疑止争、凝聚共识的关键举措,事实上也只有释法才能根本解决问题,确保香港国安法得到不折不扣的实施。

  自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以来,香港特区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取得明显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近期在部分涉香港国安法案件特别是黎智英案的办理过程中出现一些现象,值得各界高度警惕。正因如此,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向中央提交的报告中,建议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这一决定体现了行政长官高度负责任的担当精神。

  必须看到,香港国安法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立法目的是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与活动。但在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安法一案中,特区三级法院允许其聘请海外律师作出辩护,这显然有违香港国安法立法原意,令维护国家安全出现制度漏洞。行政长官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合情合理合法;而人大常委会作出释法决定,也是依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应有之举,也是维护香港法治的关键之举。

  国安法已经颁布实施两年半,基本法已经实施逾二十五年,但香港的法律界及司法界似乎仍然有些人缺乏应有的正确认识。尤其在于,一些人千方百计反对“人大释法”,甚至抹黑成“洪水猛兽”,这是十分错误的。

  根据基本法规定,香港具有独立的司法权,但这种“独立司法权”是相对的,幷非“毫不受限制”,因为香港不是一个“主权国家”,香港在中央领导之下,所以它的司法权都不具备排他性。更何况,国安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归人大常委会。近期就黎智英一案的相关问题争论,说明香港社会应更好地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认识落实好国安法的重大意义。<nextpage>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香港国安法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香港国安法,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司法机构更负有“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法定责任。我们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释法决定,必将有助于更好地落实香港国安法,息纷止争,推动香港大步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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