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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社工遵守国安法是应有之义
http://www.CRNTT.com   2022-10-07 16:47:35


  中评社北京10月7日电/网评:社工遵守国安法是应有之义

  来源:文汇网 作者:管浩鸣(立法会议员)

  香港国安法落实生效之后,社会福利署去年在非政府机构的“服务质素标准8”之下,普遍适用于所有服务的法例列表中,新增了香港国安法。但有少数前线社工认为,此举令他们的社会服务工作出现自我审查,又认为国安法“法律红线模糊”,只能小心行事。这其实反映出他们误解国安法。社会服务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使命重大。提供服务的机构,遵守法律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政府及服务单位有必要强化前线员工的相关培训,确保他们正确瞭解国安法,遵守国安法。

  社署为接受公帑资助的非政府组织订明16项服务质素标准,要求相关机构服务单位在管理和提供服务方面应达到一定的水平。其中,“服务质素标准8”——服务单位遵守一切有关的法律责任,有两点要求,一是服务单位必须知悉所有监察其运作及服务提供的法例;二是服务单位备有监察程序以确保单位遵守有关的法例,及于需要时征询法律人士的意见。

  为协助相关机构准确掌握这项要求,社署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联合为各服务单位制订应遵守的法例范围清单,并已将香港国安法纳入普遍适用于所有服务的列表。

  依照这项要求,服务单位有责任掌握好国安法,并且让属下员工都能清楚知悉相关的法例,以确保机构及员工都能遵守国安法,如有需要,应征询法律人士的意见及定期为员工提供培训。

  早日消除对国安法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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