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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先行先试制度创新“策源地”
http://www.CRNTT.com   2021-11-09 10:37:51


  中评社北京11月9日电/据深圳特区报评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深圳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自肇始建设以来,一直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抓手。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前海合作区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为原来面积的8倍,大幅扩展了前海合作区的发展空间,为前海这个“特区中的特区”更上一层楼,擘画了崭新前景。

  一 以前海扩区为契机,拓展制度优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化遭遇巨大逆流,我们迫切需要通过制度的创新发挥制度优势。需要更加开放的对外贸易、投资、合作平台,而前海合作区正是对外开放的重要一环。《前海方案》是“双区”驱动背景下,中央对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发展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制度支持,也是回应新时期我们面临的纷繁复杂国际局势的关键一招。

  近年来,聚焦制度创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先后出台——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要求不断提升区域发展水平,增强发展辐射能力,不断为粤港澳三地合作营造便利发展条件。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在前海上做出更广拓展,也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保障。

  二 发挥深港融合优势,推动前海再上台阶

  前海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开放水平不断升级的进程。

  从规划定位到开发建设,从探索路径到形成模式,前海昂首前行的每一步,都离不开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部署、推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支持下,前海建设突飞猛进,成为先行先试、引领制度创新的“策源地”。<nextpage>

  从前海合作区的建立,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建立,再到合作区的扩区,前海正不断向前,画出最美、最好的图画。

  按照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规划,前海主要面向香港,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而此次《前海方案》则更加强调“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及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因此,前海应深刻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重大机遇,抓住与香港合作发展的契机,营造全面开放新格局。

  三 抓住重大机遇,营造全面开放新格局

  《前海方案》为前海的未来发展建设指明了方向,是深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大机遇。

  一是要从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的视角和高度建设前海。粤港澳大湾区不是城市群的简单叠加,而是制度创新语境下探索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法律体系的独特路径。因此,应始终保持开放包容的态度,与中央规划的其他城市群做到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竞争,更多着眼于和港澳尤其是和香港的深层次合作,最大限度发挥出《前海方案》赋予的独特优势。

  二是要以现代服务业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前海方案》提出培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金融业态,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监管创新,为消费、投资、贸易、科技创新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深圳金融业发展较早,金融业态丰富完整、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都走在国内前列。特别是在跨境金融监管方面,前海更是具有国内其他金融中心难以比拟的优势,不仅具有以深交所为核心的多元金融业态的发展基础,且可能未来在深港跨境资本流动监管中独辟蹊径。<nextpage>

  三是要着眼于国际化和法治化,在国际法治的语境下建设一流的国际营商环境。在顶层设计和制度供给的支撑下,前海片区历来重视法治的先行示范效应。自2010年前海合作区设立以来,各部门有关前海片区的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数量就呈现井喷式发展。随着深圳提出建设泛亚太地区破产重整中心,前海的营商环境将获得更有力的保障。而根据《前海方案》,下一步将制定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这无疑是进一步对投资者和企业家的保护,让合法合规的投资人、经营者拥有更加坚实的“安全屋”。

  四是要以前海国际规则建设为契机,积极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前海方案》要求健全投资保险、政策性担保、涉外法律服务等海外投资保障机制,充分利用香港全面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走出去。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是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的重要条件,也是内地与香港对标,差距较为明显的短板。例如,涉外法律服务等海外投资保障机制,包括涉外专业化人才和涉外法律服务水平都较为匮乏,深圳的国际律师事务所数量尤其是总部数量差强人意,这些长久来看都可能成为阻滞深度对接香港的因素。

  下一步,应借助前海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这一重大机遇,通过在前海合作区内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不断提升前海参与国际合作的能力。将香港专业化国际化的优势力量引进到多元化的跨境争端解决机制中来,由此提升在规则机制上对接香港的能力。

  (吴燕妮: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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