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周期上持续用力,就是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江苏省句容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兴国分析说,《条例》第五条的修订有利于更好发挥“第一种形态”教育警醒功能,体现了抓早抓小、层层设防,这也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修订,体现了问题导向,释放了抓早抓小、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坚持对象上全覆盖
——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9800多万名党员、5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
此次《条例》修订,突出管党治党没有特殊、没有空白、不留死角,坚持对象上全覆盖,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
山东省惠民县发展和改革局原二级主任科员王延达因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被列为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G341国道治安队原队长马美良因违法办案,被列为损害司法公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显示,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问题在个别地方仍较突出。不光领导干部,在基层工作的党员干部也时常发生上述问题。
《条例》在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把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进一步扩大了对象覆盖范围,延伸了监督触角。
“《条例》的上述修订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办案实践中,我们发现少数不属于领导干部的普通党员,利用自己的岗位优势和便利条件,同样会发生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情况。新修订的《条例》补齐了这一制度短板,彰显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务实精神,同时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对象全覆盖上的生动体现。”湖南省娄底市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主任杨志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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