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海峡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框架变迁与发展效应
http://www.CRNTT.com   2023-09-09 00:22:13


 
  (二)引领台农台企的行业自治组织依法推动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

  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作自治是社会民主治理的重要体现。广东是台商投资最早的地方,也是最早批准台胞台商成立协作组织的省份。1990年,深圳、广州成立首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简称“台协”)就涵盖台农企。此后各地级市成立台协达21个,上海、山东、福建等地也相继成立了台协。2007年,在国台办和民政部批准下,约300家各地台协为主体成立了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简称“全国台企联”),其中专设“农业工作委员会”。逐渐形成了体制化、常态化的两岸农业农村交流合作机制与符合大陆法规的社团化自治管理体系。

  (三)地方层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新形式

  在地方层面,许多省市十分重视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依据本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需要开展了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国家及省级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两岸农业合作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取得很大发展。截至2021年3月,近20个省(区、市)获得农业部批准设立了15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2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主要分布在福建、四川、广东、山东、广西、江苏、云南、海南、黑龙江、安徽、贵州等地⑤,各有特色。

  如广东在促进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上积极探索,形成了与中央专项支持的闽台模式不同的粤台模式,其发展特点有三:一是重视台农台企行业协会与政府合作的组织化平台建设。2002年12月,在各地级市台协基础上成立“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2003年举办“首届粤台农业合作论坛”。2006年起,广东先后设立了5个国家级涉台农业园区和4个省级涉台农业园区。二是推进农业专业化协会的自治与服务。2008年成立“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农业委员会”,首倡农业专业委员会模式,明确吸纳一定比例的粤本地农企会员,加强台农企与当地企业和产销网的链接,同时通过集资和培训帮助在粤台农组织了凤梨、莲雾、兰花等多个合作社以提质增产,并积极参与台创园区建设。三是加强农业领域的产官学研用的整合。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台办支持成立的广州大学台湾研究院就确立两岸农村治理为特色研究领域,联合台湾地区姐妹校、涉农协会、农会等共同发起“两岸农村治理研讨会”已连续在两岸举办了七届。在此基础上,省台办联合农业农村厅和相关大学与清远、湛江、汕尾等地自2019年起共建“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幷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研究实践所”,组织广东各地市、乡镇、村负责人与台湾各地的村里、农渔会、农业合作社及涉农高校等进行双向交流研习与合作。

  2018年《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2021年《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粤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吸引更多台湾农业项目和人才来粤发展。目前广东台资农企累计达1000余家,一批优秀的台湾农技人才陆续在各农业园区和粤农企落户发展。

  三、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的效益显着

  (一)两岸农业资源互补性强促进了合作共赢

  两岸“三农”有一定的互补性,具有扩大交流与合作的内在基础,其效果是互惠互利的,涌现了福建永春芦柑、仙游甜柿、漳平高山茶、四川盐边芒果和广东顺德、江苏淮阴蝴蝶兰温室等一批两岸合作亮点。

  对台湾地区而言,囿于地域和人口有限,以小农为主,粮食自给率仅3成,农业具有精致化、特色化的特点,但消费市场狭小、规模难以扩大。随台湾产业结构调整转向出口贸易和新兴产业,台糖、台盐等传统农业养殖业优势式微,台农台企和农技人员来大陆发展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幷创造了更可观的财富。

  总体而言,大陆人口规模大,一直重视粮食生产,强调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的手里,改革开放后不仅在大规模机械化农业生产上发展迅速,而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多样化、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大增,从改革开放早期的花卉、茶叶、水果、蔬菜到渔业、畜牧业,承接台湾的资金、技术,学到了很多农产管理、市场营运及国际贸易的成功经验⑥,目前更多转向农产品加工、品牌化销售、农业观光旅游等大农业以及生态环保、生物科技、农产品溯源等新兴领域。如广西玉林试验区“五彩田园”、广东佛山试验区“万顷园艺世界”、四川新津台创园“田园农博小镇”、漳浦台创园“海峡花卉小镇”、京津冀地区的澎景(中国)有机农产品物流中心等,都是台胞台商将台湾生态观光农业和有机循环经济等好做法带进当地发展的成功典型。

  (二)祖国大陆已成为台湾农产品的最大贸易获利市场

  祖国大陆的飞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台农台企提供了有利的发展契机,已成为台湾地区在岛外农业投资最集中的地区。2012-2018年,台农台商在大陆投资农林牧渔业新增企业998家;两岸农产品贸易额从23.14亿美元增长到37.73亿美元⑦。

  台湾农产品出口主要在两岸贸易上获益,而大量付费进口美国等地农产品。据台湾地区“农业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1993-2017年,两岸农产品贸易额增长18倍,大陆是台湾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市场。2019年台湾生鲜和冷藏水果出口额1.85亿美元,前三大出口市场依次为中国大陆1.48亿美元、日本0.12亿美元、中国香港0.09亿美元,排名前五果品依次为凤梨、释迦、莲雾、其它柑橘类、芒果。同年进口额6.94亿美元,前三供应地依次为美国2.59亿美元、新西兰1.54亿美元、智利0.98亿美元⑧。虽台湾农渔产品在两岸贸易和大陆农渔产品进口贸易中占比都不大,但对台湾“三农”发展影响甚大。

  (三)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成为两岸经济社会融合的重要基础

  《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余年来,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在大陆从“31条”到“涉农22条”政策促进下,两岸“三农”交流合作由曾经的对台单向交流和单一技术引进不断发展成“四流五新”新形式,达到了两岸人员、技术、展会、信息交流“四流”往来频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五新”科技成果互通有无、资源共享,极大提升了两岸农业的质量、规模、效益和国际竞争力,许多台农台企也利用大陆的市场和对外合作渠道进入并扩大了“一带一路”和欧美、日、韩等国际农产品市场,不断获利成长。

  (四)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强化了台湾人民对中国文化的认同

  台湾的宗庙和乡村文化基本都源自祖国大陆带去的中国儒、释、道文化,在抵御外来西方和日本等文化侵略过程中得以强化和发展,天人合一观念深入人心,以尊崇神农大帝、黄帝、八仙以及关公、妈祖、保生大帝、三山国王、土地爷等为代表,中医药养生普及化,佛教生活化,生活礼仪和祭祀程序与大陆一脉相承。台农台胞来大陆后往往去寻根和到祖庙祭拜,两岸同祭神农(炎帝)、黄帝等,加强了对炎黄血脉与宗族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四、海峡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中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虽然海峡两岸农业农村合作交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重视与反思。

  (一)交流理念较为局限,重农业轻农民、农村

  一是局限于眼前忽视了历史与空间的整合,对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是自古以来两岸往来主要形式和共同发展的基础缺少关注。台湾地区发展始于闽粤农民陆续移垦台湾带来了传统的农业品种、农耕及渔猎技术和农产品贸易,形塑了台湾社会的中华传统文化底色。从清末沈葆桢、刘铭传等在台湾兴修水利、开矿,到蒋当局退台后借鉴中共的农村和土改政策改造台湾社会,再到近年陆续推出“农村再造”计划和“地方创生”计划,都符合传统农业社会转向生态文明社会的历史必然。

  二是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重农业轻农村、农民,过于关注农业的经济价值,大陆购买台湾农产品和建立农业园区等都是让利惠台为主,对两岸基层农民在农村农业综合治理上的整合效益关注不够。

  三是两岸“三农”交流合作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大陆单向性惠台为主,双向交流有限。其主因是台湾地区存在诸多政策限制。

  四是台湾地区许多政客对两岸“三农”交流合作过于政治性操弄,忽略贸易规则和人文底线引发大陆民众不满。

  (二)乡村治理参与主体少、基层互信不足

  一是两岸“三农”合作交流参与主体少,大陆以台办、农业部门为主,往往二者还各自为政,而其他部门参与少。台创园区多为划地集中运营,与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联结少。台湾地区各级政府参与少,民进党当局更使农业官方交流停摆,而乡镇、村里、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对接不足。个别化的台农或小台企来大陆发展往往力不从心。

  二是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多关注高层,基层农村组织和农民连结不够,互信不足。在大陆,许多台农创园区或台农台企多是封闭式发展,其带来的农业技术总体科技含量不高,少有专利,担心技术外流,往往只是独资或台农合资,聘用外地农民工,导致生产人员不稳定,与当地协调困难,难以做大做强,甚至出现台农台企以优惠政策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囤地不开发而转租、转卖牟利等,未能有效带动当地“三农”发展和农民共同致富。此外,大陆对台农产品采购一般经由在台企业进行,许多台农反映,大陆大量的惠农让利多由中间盘商获取,却难以惠及具体生产的农渔民。大陆有些项目开始关注基层农户的直接联结,但未仔细考量两岸市场供需特点而使效益不佳,如台南虱目鱼以高价契作采购到大陆后并不被消费者接受。

  (三)交流合作模式浅碟化,重招商引资忽视营商环境改善

  大陆各地多种对台“三农”交流活动举办和招商引资,对中长期、可持续的深度合作项目支持相对不足,也缺乏与本地农村综合治理改革的对接,忽视综合配套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政务的细致服务。台湾各机构长期只注重农产品销到大陆,严重缺乏面向国际市场竞争携手做大做强现代农企的远见卓识,台农台企来大陆发展多为利用大陆惠台政策而“短平快”追求利益最大化,致使落地后难以适应、农业品牌建设不足,甚至出现一些民事纠纷如土地纠纷、雇佣合同纠纷等。台湾岛内对包括涉农的所有陆资陆企入台都严格管控,其营商环境持续恶化。

  (四)农业产业链延伸不足,合作交流资源保障不够

  一是大陆多将农业作为一级产业,对其全产业链延伸重视不够。如台湾地区已经提出六级农业,两岸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之间衔接不足。二是两岸“三农”交流合作缺乏持续的资源保障,有些问题是大陆“三农”自身的局限。如农业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土地流转难。又如中高级农技人才匮乏。一些早期经营家具、制鞋、五金等传统产业的台商,难以适应高新科技发展的市场竞争或二代不愿接班而转型进入农业,往往自身缺乏高新农业运营的技术与能力,也难以招聘到两岸中高级农技人才。再如涉农项目投资融资渠道狭窄,台农台企仅有时效有限的租地,没有抵押品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而大陆专项惠农资金多以农村户籍为条件。三是缺乏具体对接部门的配套政策。比较而言,岛内不仅缺乏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的资源保障,甚至还有诸多限制,如台湾准许日、美等农工产品进口,却禁止大陆830项农产品、1400多项工业产品进口,更影响了台农台企的发展。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