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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揽工程收受好处费2600余万
http://www.CRNTT.com   2021-05-19 10:18:34


 
  “原路转回”受贿款委托行贿人代为保管

  2016年12月,三亚市金鸡岭危旧房改造项目经审批,即将启动。很快,某工程公司经理陈某找到了梅一鸣,请求承揽危旧房改造项目,并参加工程招标。

  梅一鸣直言不讳地告诉陈某,可以帮他承揽工程。陈某听后大喜,当场表态:“事成之后,定会重谢!”

  几次商谈后,梅一鸣觉得陈经理挺有“诚意”,同意将这个项目给陈某公司来做。为确保陈某的公司中标,梅一鸣向负责招投标的有关人员打招呼关照陈某的公司,力求使其中标。

  在梅一鸣的帮助下,陈某的公司顺利中标,并很快进场组织施工。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拨款、工程验收结算等都很顺利。陈某心中明白,之所以施工如此顺利,都是梅一鸣关照的结果。

  2017年3月,陈某邀请梅一鸣在一家茶楼喝茶并商议给付好处费事宜。几天后,陈某让公司财务人员通过两个账户先后4次合计转账2184万元给梅一鸣。

  然而,梅一鸣收下这笔巨额好处费后,心里总是不踏实。为防不测,2017年4月,梅一鸣让他的理财经理人孙平将其中2000万元又原路转回陈某账户,并由陈某代为保管;余下的184万元取出现金后,交给了梅一鸣妻子吴某。

  2018年2月,梅一鸣被任命为海口城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梅一鸣多次接受陈某的请托,利用担任海口城投公司董事长的职权,先后为陈某承揽了北师大海口附中和海口培训基地、初中部、海口市档案新馆等多个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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