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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被香港选举主任 质疑后又搞小动作
http://www.CRNTT.com   2020-07-27 16:39:25


  中评社香港7月27日电/据大公网报道,香港特区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9月举行,提名期已由7月18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九龙东选举主任蔡敏君26日向已递交提名的乱港分子黄之锋发信,信中包括7个问题和10个附件,要求黄之锋回应过往言行并在27日11时前回信。黄之锋收信当天,又搞起了小动作。

  据香港新闻网报道,选举主任在信中指出七个问题,要求黄之锋解释其言行:

  第一问:黄之锋曾长时间担任“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是否仍有意继续推动“众志”的主张,包括“民主自决”,即包含以“香港独立”作为其中一个选项的“自决”前途过程?

  第二问:若黄之锋仍有意继续推动“民主自决”的主张,这样的行为如何符合他在提名表格作出声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质要求?

  第三问:选举主任表示,留意到黄之锋的言行,提问黄之锋是否仍有意继续请求美国对香港特区的制裁措施?是否有意图请求外国政府推动类似法律?

  第四问:黄之锋参加立法会选举的目的,是包括要利用立法会议员的身份、职权及便利等,继续推动他借助外国力量对中央或特区施加压力?

  第五问:鉴于黄之锋有关请求外国对香港特区官员实施制裁的言行,此种行为如何符合在提名表格作出声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质要求?

  第六问:黄之锋早前声称“义无反顾反对国安法”,要求他回答是否反对香港国安法及反对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第七问:要求黄之锋回应,是否会联同部分议员否决所有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法案、议案及财政预算案?
 
  选举主任得到答覆后,将再判断参选人的选举提名是否有效。法律界表示,若参选人行为不符真诚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应裁定其提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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