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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民众党为何消极对待提高“罢免门槛”?

2024-06-24 11:24:13
  中评社香港6月24日电/澳门新华澳报24日发表富权文章:民众党为何消极对待提高“罢免门槛”?以下为文章内容。

  “行政院”就“国会改革五法”送交“立法院”的“覆议案”在中国国民党和台湾民众党党团的联手阻拦,及“立法院长韩国瑜也甘于冒“不中立”的“风险”,参与投票并投下反对票(“立法院长”在表决议案时一般只是主持,不参与表决或投票,惟在对立双方“打平手”时才投下“关键一票”)之下,被否决了。按照“宪制程序”,赖清德必须签署颁布并生效。
  
  民进党当局当然是不甘心失败,必然会进行反扑,其“喇咋招”也早已“放风”,那就是“释宪”及“罢免”若干名国民党“立委”。
  
  行动最快的是“释宪”。一方面,民进党当局较能“可操诸于我”,成功的基数极高,而且事不宜迟,因为要尽量缩短在“国安改革五法”生效至“宪法法庭”判决其“违宪”无效之间的“空窗期”,防避蓝白两党党团依据“国安改革五法”的规定,频密邀召赖清德到“立法院”接受质询,而且还是“随问随答”,及避免“行政院”的“阁员”因为“藐视立法院”而被惩罚以至是判刑……等。
  
  按照二零二二年新上路的《宪法诉讼法》规定,声请大法官释宪案件的程序,已经由过去的旧制,由“大法官会议”审理“释宪案”,并以“大法官解释”亦即俗称的“释宪文”来作成最后决议的方式,修改为由“宪法法庭”以开庭的形式来审查“释宪声请案”,最后的决议也会以“裁判”的形式公告。为了使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宪法法庭”会主动公开提出“释宪”之人的声请书,也可以要求相对人提出并公开答辩书,让一般大众也能查阅。审理过程中,也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交互询答等程序,并且比照一般法院的开庭程序,“宪法诉讼”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辩护人均可以向法院声请阅卷。
  
  正因为是以由十五名“大法官”组成的“宪法法庭”审理“释宪声请案,因而在程序上比过去的“大法官会议”开会议决“释宪文”的方式较为繁琐及耗时。首先,必须像各级法院审判一般民、刑事、行政案件的程序,例如书状交换、阅卷等,制度上称为审判化、法庭化。另外,也有专属于宪法法庭的程序,例如把声请书和答辩书公开在网站上等。而且,还要先召开“审查庭”决定是否受理,但只需要组成“审查庭”的三位“大法官”中有任一人觉得要受理这个“声请案”,案件就会从小型的三人“审查庭”,晋级到十五位“大法官”组成的“宪法法庭”,让全部“大法官”用多数决的方式决定是否受理。但如果“审查庭”的三位“大法官”一致认为不应该受理这个案件,这个案件就无法进入“宪法法庭”,十五日内如果其他十二位“大法官”中没有三人以上持反对意见,就确定不受理;但如果十二人中有三人以上觉得应该要受理,案件就会败部复活进到“宪法法庭”,让全部的“大法官”用多数决方式再次决定案件能不能进入后续的实体审理。
  
  尽管说,“司法院”的十五名“大法官”,都是由蔡英文提名,其中还有几名极力鼓吹“宪制台独”的“独派法学家”,因而只要民进党当局向“司法院”提出“释宪声请案”,“宪法法庭”就必定会受理并作出“国会改革五法”“违宪”的判决。但这个过程比起此前由“大法官会议”闭门开会议决“释宪文”,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可能要三个月以上,因而蓝白两党党团就有机会紧紧抓住“空窗期”,让赖清德和“行政院”的“阁员”在“立法院”接受监督以至出丑。
  
  因此,民进党当局以前所未有的效率处理“释宪案”。在上周五“覆议案”表决结束后,民进党团与“行政院”皆在当日下午即公开表态声请“释宪”,“总统府”方表达尊重,并决定将于今日上午九点半由赖清德亲自出面,发表敞厅谈话,以“守护宪政、保护人民”为核心精神,说明“声请释宪”的态度。这将是赖清德就任后首次发布敞厅谈话。而“监察院”也表达了支持“释宪”的态度。因而这是首次由四大机构联手要求“释宪”的“壮举”。
  
  国民党党团虽然明知“释宪案”是“泰山压顶”,但却无畏无惧地迎战,拟推派党籍“立委”翁晓玲、吴宗宪参与“宪法法庭”的言词辩论庭。但诡异的是,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昨日却在受访时说明,党团成员都不会参加言词辩论庭。表明上看,是民进党党团认为“必胜”,因而无需“陪蓝白两党玩”,但其实是“唔衰得”,因为国民党“立委”必定会翻搜前民进党“立委”顾立雄、林佳龙、尤美女提出“国会改革案”的往事。
  
  至于民进党要“罢免”国民党的几名“立委”,则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因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必须在被提出罢免案人在就职整一年后才能发起“罢免”,因而要拖到明年二月一日,届时“青鸟行动”掀起的“气势”已经是“三衰而竭”了。而且,“罢免”是一把“双面刃”,国民党同样也可以对部分民进党“立委”发动“罢免案”,因而一方面民进党未必能达到目的,反而可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被罢免的民进党“立委”还多于国民党“立委”;另一方面,即使是罢免了几个国民党的“立委”,在进行“立委”补选时,也未必能够达成“翻盘”之目的。
  
  当然,即使如此,国民党还是要“先下手为强”,酝酿推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提高“罢免门槛”,改为“同意票数超过被罢免人当选得票数”才通过罢免,避免让民进党得逞。但这一次,却遭到民众党的婉拒。其中柯文哲昨日表示,现阶段不要搞罢免,“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是在搞什么鬼?”而黄国昌也表示民众党将不会支持“提高罢免门槛”修法。
  
  究其原因,其一是民进党的八名“立委”,都是“不分区立委”,不适用于“罢免”,亦即柯文哲所说的“天下本无事”;其二是经过几个“蓝白合作”的战役后,有部分民众党支持者开始质疑“由白转蓝”,“小草”变成了“小蓝”,可能会流失大量支持者,对民众党的发展尤其是“二零二六”及“二零二八”两场大选极为不利。因此,对与民众党的利益并不相关的法案,民众党还是要保持“超越蓝绿”的“中立”立场。
  
  不过,只要像救国团“党产案”那样,民众党不进场投票,国民党的五十四票,还是能够“砌低”民进党的五十一票。这是两全其美的中庸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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