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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向餐桌的地沟油 背后隐藏着多少秘密?

http://www.CRNTT.com   2011-09-14 14: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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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案背后,监管机制存在三大问题

  在这起案件中,警方共查获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成品100余吨、已灌装假冒品牌食用油100余箱。从收购地沟油的黄长水,到加工食用地沟油的柳立国,再到销售食用地沟油的袁一,一条黑色产业链看上去简单明了。

  “地沟油案件看上去链条清晰,实际上,由于环节众多,而且不同环节在‘罪与非罪’上界限不太清晰,这给警方侦查带来了不少困难。”王伟标说,比如,仅仅收购地沟油原料一般不构成犯罪,对地沟油进行深加工也不一定是犯罪,因为它可以用于正当目的;把地沟油当作食用油销售很可能涉嫌犯罪,但这个环节往往比较隐蔽。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表示,这起案件的侦办实践证明,食品安全案件环节多、链条长,隐蔽性强、跨区域广,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相互交织等特点十分鲜明。

  除此之外,本案更折射出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是标准缺失。“从外观、色泽上看,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与正常的食用油很难区分。”“现在国家对什么是地沟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标准,如果只是按照现有的食用油标准,甚至会得出地沟油符合标准的荒谬结果。”王伟标说。

  二是监管不力。在警方侦破的这起地沟油案件中,在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身影……结果,涉及多个环节的地沟油犯罪往往成为监管盲区。

  三是出口不畅。只要有餐厨垃圾就会有地沟油,地沟油原本可以作为生产生物柴油等化工品的原料,但格林公司为什么要冒险生产食用地沟油呢?“因为我们生产的生物柴油根本卖不出去。各地的加油站不收,我们的产品就没有销路。”柳立国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针对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检测标准,并对真正用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链接:探访特大地沟油案现场:偏僻树林大缸熬制泔水 
 
  新闻中心-中国网 2011-09-14  

  ■ 案情

“高新企业”产销万吨“地沟油”

济南一公司以生产生物柴油为名,从浙江等地收购“地沟油”,加工销往粮油市场

  “民警撬开桶盖,已高度发酵的初炼地沟油喷涌而出,溅得人满头满脸,伸手一摸,一个卫生巾喷了出来。”8月24日,浙江宁海县公安局长林东说,这是他所知最肮脏的油。

  两年不到的时间里,一个打着高新技术幌子的公司———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格林),已将上万吨地沟油简单处理后卖向粮油市场。林东说,“地沟油重新包装成品牌油后出售,无论是色泽还是味道,消费者无法辨别。”

  这是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以地沟油为原料制售食用油的重大案件。由此,“地沟油”流向餐桌的传闻得到证实。此案涉及浙江、山东、河南等多省份。近日记者随公安部探访了“第一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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