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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辉:少些“精神贵族”多些“贵族精神”

http://www.CRNTT.com   2011-09-13 14:58:51  


 
  社会不公的受害者要求公正,这是不奇怪的。但倘若一个社会里只有不公正的受害者才要求公正,那就如同只有被偷窃者才反对盗窃、只有被杀害者才反对谋杀一样,这个社会还可救药吗?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之有“贵族”,有为不幸者呐喊的幸运者,实为社稷之福,兆民之庆。

  古今中外,但凡尚有活力的社会都能看到这种情况:如俄国的十二月党人,出身贵胃之家而甘为平等理想受苦赴难;如狄更斯笔下的查理•达奈与雨果笔下的朗特纳克侯爵,政治态度截然相反但都对受苦百姓有深切的博爱之心;痛斥传统的虚无主义者克鲁泡特金公爵和珍爱传统的保守主义者列•托尔斯泰伯爵,主张虽殊而对黑暗现实的抨击如一,出身类同而道德文章的浩然正气更似。在我国,清末出身官宦之家而为共和民主奋斗、民国时出身富贵之门而投身工农革命者,更是史不绝书。这些先贤,无论其“主义”如何,都已超脱了既得利益的藩篱,表现了一种高贵的精神,也就是柏拉图意义上的贵族精神,它是一个社会的精神脊梁,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精华。

  然而也有另一种情况:一些人以新贵自居,自诩高人一等而耻与齐民为伍,其主张却只以既得利益为转移:贫寒时便“激进”,一富贵即“保守”;当“知识分子”,便一味抱怨“脑体倒挂”(本文并非为“倒挂”辩护),当城里人,便只知阻止农民进城;被人整时呼天抢地,而整人之时声色俱厉;有道是买者但怨价昂而卖者只嫌价低,股市里暴赚一笔,便欢呼改革形势一片大好,一旦被套,又发现旧体制不应全盘否定……这就是人们经常讲的“精神贵族”,自以为高贵,实际却很浅薄。

  当然,对此应以平常心宽容视之。浅薄不是罪过,从既得利益出发也属人之常情。要求人人具有贵族精神更无异于重演“道德净化”的历史悲剧。但是,不是贵族并不可耻,假充贵族却至少有些可笑:令人想起那自以为与赵太爷同宗的阿Q。而阿Q“革命”成功之后会怎样?那恐怕就不仅可笑而已了。一个正常社会里阿Q有其存在的权利,但正常的社会里不能只有阿Q,尤其在社会变革的时代-----这样的时代总会是利益格局调整的时代,是最需要公正的时代。即使不谈什么“人文精神”的大道理,仅从社会运作功能来说,一个只有被窃者才反对盗窃的社会必然是盗窃横行的乱世。避免这类乱世自然首先要靠法治,但如果只有被窃者才关心立法,这法如何立得起来?

  因此至少在这个意义上,少些“精神贵族”,多些贵族精神,在我们的社会中培养起一种超越既得利益,捍卫社会正义的高贵品质,应当是十分重要的。当然,贵族精神不等于贵族制度—一种赋予少数人以特权的、可恶的过时制度,但在中外历史上,最早抨击贵族(应当说是寡头)制度的那些时代先觉者往往不正是贵族阶层中人吗?看来真正的“贵族精神”,倒是实现消灭贵族(寡头)制度的斗争所不可缺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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