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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卡扎菲:这次真不是美国干的

http://www.CRNTT.com   2011-05-19 11:39:45  


 
  国际刑事法院与美国的龌龉

   根据公约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必须在《罗马规约》获得60个国家的签署和批准后才可成立。国际刑事法庭从1948年开始筹备一直到2002年才诞生,拖延50年之久,原因除耗费大量精力明确若干定义外,还为划定管辖范围进行反复的研议,而最大的障碍其实就在于美国反对本国公民接受国际刑事法庭的审判,同时也不愿意让国际刑事法庭的管辖范围超越纽伦堡大审的范围。但美国对其《规约》的拟定却寸土必争。以第17条款为例,美国就埋下了“安理会可依情况要求国际刑事法庭停止调查、追诉某一案件12个月之久,同时该期限可继续延长”的伏笔。此后美国还与亚洲30个国家签署了旨在排除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98条协定”。以色列、日本、俄罗斯、印度等重要国家也出于类似原因反对或拒不签署/批准《罗马规约》。 中国原为规约的起草国之一,但因最后敲定的文本有意见,至今只是观察国身份。 

  都有哪些国家在反对?

  如同上次国际刑事法庭通缉苏丹总统时苏丹政府的反应一样,利比亚政府发言人穆萨.易卜拉欣在一份新闻公报中说:“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国际刑事法院从利比亚危机伊始就仅仅根据媒体消息来评判利比亚局势,这种做法只会造成不公正的后果。” 利比亚政府利比亚外交部副部长哈立德.卡伊姆此前表示:“利比亚不会接受任何来自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难兄难弟苏丹政府17日批评了国际刑事法庭对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及其儿子等人发通缉令一事。苏丹外交部发言人哈利德.穆萨重申,国际刑事法庭已经变为一个针对非洲国家的政治工具,幷称法律上怎样制裁在利比亚犯罪的人士,应该交由利比亚人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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