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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三产占比”的中国式尴尬

http://www.CRNTT.com   2011-04-15 08:50:17  


  中评社北京4月15日讯/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始终存在着一个令人迷惑的经济现象,就是那些人均收入较高、经济发展领先地区,服务业比重往往较低。例如,作为经济发展排头兵的江苏,2010年人均GDP达到了7700千美元左右,接近世界银行给定的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发展水平标准,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却一直在为自己服务业比重始终处于“滞后”状态而抱憾。

  中国经济时报发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刘志彪文章称, 2000年,江苏第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36.3%;第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占社会总劳动力的比重为27.5%。全省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前一指标要调整到40%,后一指标要调整到33%。但实际结果是到了2005年,第三次产业增加值占比仅为35.8%,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出现了实质性的倒退;第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为32.0%,也没有完成计划。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从业人员比重分别要提高5个百分点,实际情况是勉强过关。

  不良政策倾向需要纠正

  文章认为,上述现象与各地区制造业的发达程度有密切关系,即制造业发达地区服务业比重长期难以提高。据浙江省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卓勇良研究员的分析,同样是制造业为主的浙江省也存在着服务业比重长期过低的现实。浙江全省“九五”规划纲要提出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3%,比第二产业高出2个百分点,实际年均增长11.0%,比第二产业低1.4个百分点。“十五”规划纲要提出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1%,实际只达到40%。“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2009年第三产业比重也只达到43.0%。由此看来,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现象可能是中国制造业发达地区的通病。

  对于这个本身并不是问题的“问题”,当很多地区在用第三产业比重指标反映一个地区的现代化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时,就产生了严重的理论和政策偏向。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理论上把根据市场选择而长期偏向于制造业专业化、集聚化发展的倾向,称之为“制造业偏好”,明显带有贬义,在产业形态上鼓励厚此薄彼的选择;二是在实践上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手段,甚至认为发展制造业就是发展高消耗、高占用、高污染和低附加价值的产业,是粗放发展的“代名词”,是发展方式转换的对象,因而必然使经济政策脱离中国的发展阶段、比较优势和国情制约;三是在政策取向上急于求成,对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往往有过高的预期。我们把地方政府在制定五年计划时,倾向于提出一个较高的第三产业占比的目标的行为,称之为具有“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的情结”。如江浙两省都对“十二五”规划时期发展第三产业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江苏要求第三产业比重从目前的41%左右,在5年内达到48%,每年平均要上升1.4个百分点,这是江苏历史上发展三产从来没有过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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