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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改革模式亟需顶层设计

http://www.CRNTT.com   2011-03-20 08:52:10  


 
  小城镇是连接城乡和工农的纽带,可以让农民过上和谐、富足而有尊严的生活,直接体现着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水平。按照笔者的理解,小城市可以指县城,也就是小城镇当中的城关镇。为了不引起歧义,应该把城镇化制度创新的目标明确指向小城镇,但这个意见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后来不出所料,政策和资金继续偏向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政府加速偏向省会城市和地级市,没看到哪个城市真正为农民放宽进城落户条件的,倒是看到了很多城市把权力所能控制的资源,大量投入到要地不要人的加速扩张中。从掌握的情况看,国土部批准的2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份,用地指标大多被中等城市拿走,并没有按“一号文件”要求在县域范围内使用,也没有用于改善小城镇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小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

  现在很忧虑的是,目前疯了似的土地兼并,尽管不是小城镇建设惹的祸,却有可能把洗澡盆里的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小城镇建设刚露头就被咔嚓一刀,“一号文件”所说的城镇化制度创新很有可能夭折,所向往的“农村—小城镇—城市”之路很有可能中断。我们都应该看到,2.5亿外出农民工以及他们身后的8700万留守老人、儿童和妇女,只有小城镇才能真正托付他们的未来。换句话说,透支未来总是有限度的。没有什么政绩、增长或者发展,值得用这些人的命运去换取。

  小城镇是所有城市的母体,这是经过反覆对比、认真调研所得出的结论。把新农村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是解决农民、农业与农村问题的必然选择。从各国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看,农民通常占总人口的10%以下,农业就业大约只占就业总量的5%以下。但中国国情不同,农民占总人口的70%以上,农业就业占就业总量的50%以上。如果农民下降到30%,就要从农村转移5亿多人口;如果农业就业下降到10%,就要从农业转移2亿多劳动力。在这样一种基本国情的框架内,大中城市所面临的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严重,解决自身的问题已十分困难,低收入人群和边缘人群需要更为充足的就业岗位。相比之下,只有小城镇才能容纳未来2/3的农村转移人口。比如,北京市在确定33个小城镇提升服务功能后,就一举解决了40多万农民就地就业难题。

  当落后的农村与发达的城市并存时,农民在政策硬约束下又不能进入城市,那就会选择县城和小城镇建设自己的家园。因此,以县城和小城镇统筹城乡发展,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的又一次制度变革,应上升为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成为“一号文件”的永恒主题。

  城镇化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把新农村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在这件事上来不得半点含糊,千万不能半途而废,一任问题日积月累而不警觉。从户籍制度创新看,要放宽落户条件,允许有稳定住所和收入的青壮年农民及其子女首先成为县城和小城镇人口,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居住和就业机会,做好由土地保障向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衔接,最终全面完成人口城镇化。从行政管理制度创新看,对人口超过10万人的县城和小城镇,应该进行县辖市性质的强镇扩权试点,赋予这些镇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相信,这会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国家的经济结构、发展方式和生产力布局必然因此发生积极而深刻的变化。这也是我国所拥有的一个长远优势,寄托着9亿农民追求幸福生活的世代梦想。

  当前,收入分配中最突出的矛盾是城乡收入差距还在拉大,农民缺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靠种地过不上富裕的生活;产业发展中最复杂的矛盾是农业基础薄弱,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涝灾一条线,旱灾一大片;社会结构中最尖锐的矛盾是城乡二元治理,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农村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和上学难等状况迟迟得不到改善。这些情况纠结在一起,困难之多、压力之重和挑战之大前所未有,靠某一个单项的措施很难见效。三农问题从基础地位到重要地位,如今又成为重中之重,因此改革的顶层设计,需作出自上而下、以难带易的制度安排,系统地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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