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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你们走了我咋办”

http://www.CRNTT.com   2010-05-19 10:40:32  


 
  这副虽占着理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姿态,看上去是牢狱之灾留下的后遗症,听起来很无能、很懦弱,实际上这个人清醒得很,他深知与权力交往的生存哲学。他明白,权大于法的现实下,无论自己在法律上占着多大的理,最终还得依赖权力还自己公道。表现得乖巧和驯服,能得到相对多一点儿的现实补偿。有些东西虽然原本就属于自己,有些利益虽然可理直气壮地去争取,但权力比法大,你不得不低声下气地摆出臣服的姿态。

  赵作海不识多少字,也不懂那么深奥的政治学理论,但他是在这个到处浸染着官本位气息的社会上生活的,他的日常经验中时时刻刻强化着“权力至上”的观念,尤其是屈打成招和牢狱之灾的经历更让他深刻地明白了这一点。所以,他会对政府让他少见记者的要求唯唯诺诺。

  强龙压不住地头蛇,鸡蛋永远碰不过石头,赵作海“你们走了,我咋办”的担忧,不知道谁能帮他解开。这个忧虑不解开,迟到的正义,也只是夹生的正义。

新闻链接:

王石川:赵作海被迫签字是另一种屈打成招

2010年05月17日 珠江晚报
 
  刚刚从法院院长手里拿到65万元的国家赔偿,赵作海回到家就后悔了,提出要通过诉讼途径,寻求不低于130万元(含已拿到的65万元)的国家赔偿,并向记者表示“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原来,签字同意前有一个细节,赵作海的叔叔赵振举告诉记者,“当时乡里的一位武装部长威胁赵作海,如果今儿夜里协议签不了,明天就不再过问你的事。还说按照国家赔偿标准45万元就不少了。”(5月16日《新快报》)

  如果说赵作海被屈打成招,属于暴力威逼,那么此次则是言语威逼加利诱。为了达到目的,相关人员同样是无所不用其极。据报道,赵作海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的协议里,明确注明“自愿放弃其他的赔偿要求”。如此一来,眼下赵作海在索取精神赔偿时,就必然受困于此。

  当然,《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但即便如此,也是被动。而且,精神赔偿虽然写入了新赔偿法,但新赔偿法今年12月1日起才正式实施。参照现实,即便精神赔偿成功,也鲜有65万的,多是区区数万。在这些不利条件下,赵作海要索取到65万元精神赔偿费,颇有难度。而如果当初,在签字同意65万元赔偿之前,则可完全据理以争,讨要更多的赔偿,否则便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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