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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公安局长需多大勇气

http://www.CRNTT.com   2010-02-03 11:49:22  


 
  更何况,汪副局长有云:“一切反映问题的途径都是畅通的,在他们最初反映问题的时候,我就表态过,可以让有关部门来查,如果查实,该怎么处理我都没意见。但是他们把这个东西发到网上,而且还在材料中写明了案件当事人的姓名,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况且还有一起强奸案涉及的是未成年少女,这在法院都要不公开审理的。”(见1月3日《华商报》)

  一面是愿负法律责任的实名举报者,一面是信誓旦旦表白无罪的公安局长,孰是孰非,我们作为看客,眼睛再雪亮,还是无可置否。这自然期待有关部门为了平息舆情,站出来查个水落石出,给自己更给公众一个交代。可事实上,过了几天,等风头一过,一切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舅)。这种消灭舆情的方法被当做一种定律,被一些人用起来,屡试不爽,也尽人皆知。其中原因,不外乎是人治大于法治的“窠臼”使然。警察网上实名举报公安局长,本来就是制度的悲哀,别无选择之后,只好期望于再造声势,引起高层注意,然后在层层批示中,有可能让问题解决。这种类似上访的无奈之举,如今接二连三发生在警察身上,应该是大有寓意的,也是令人深思的。

  最初,我是兴奋的,因为实名举报是需要巨大的勇气和胆识的。这些干警举报局长却不怕打击报复,有可能是坚信局长不敢做也不会做,起码有一条,这些警察是联名举报,人多力量大,事情不好办。可是看看那些举报内容,如果属实,局长帽子被撸是小事,涉嫌追究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才是付出的最大代价。面对如此糟糕的结果,我奇怪这些局长们为何如此“温柔”“大度”,一副谦谦君子状,亮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姿态,坐看云起陨落,我自气定神闲。有如此定力,也极有可能是背有靠山,尽管山雨欲来风满楼,但有娴熟的公关伎俩,我自岿然不动的结局,还是掌控自如的。

  后来我是悲哀的,因为连警察都上网实名举报了,这其中的无奈和悲怆更是令人震惊。从山东郯城到陕西户县,事情已经发生半年了,有关方面却装聋作哑不肯给个结论出来,原因何在?责任何在?要不是近日汉中再次发生类似新闻,谁还会再度关注这种昭示“防腐制度失灵”的“丑闻”?够触目惊心的啦,举报材料里那么严重的问题,竟然会被有关方面熟视无睹,见怪不怪。想想实际生活中工作安排、调动、升职等都需要花钱打点的细节,一些领导干部仅仅是这些职务领域内的常规腐败,就足以每年进账数十万上百万,去又难于留下多少证据的“贪腐”,我们又能说些什么呢?气急了,也只好上网实名举报一回。丢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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