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评论文章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政府改造案”维护一中但仍有疑虑

http://www.CRNTT.com   2009-04-08 07:49:54  


马英九:两岸关系正常助台发展(资料图片)
  中评社北京4月8日讯/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评论员文章《“政府改造案”维护一中仍有“两国”疑虑》,全文如下: 

  据台湾媒体报导,“行政院”将在明日的“院会”上,提出“《行政院组织法》修正案”,将“行政院”现有三十七个部会瘦身为二十九个部会。由于各地侨领仍强烈反对将“侨委会”合并进“外交部”,为避免整体改革进度受到阻延,府院已倾向于维持“侨委会”不变。这次组织改革被整并的部会,包括有被并入“教育部”的“体委会”,被并入“陆委会”的“蒙藏委员会”,被并入“国科会”的“原能会”,整并为“国家发展委员会”的“研考会”与“经建会”,被并入“交通部”的“公共工程委员会”,分别并入“教育部”与“劳动部”的“青辅会”;而“新闻局”则将分别入“外交部”和“文化部”。至于“客委会”、“原民会”、“退辅会”、“金管会”、“财政部”、“国防部”、“法务部”、“经济部”、“侨委会”等部会则都维持现状。瘦身后的“行政院”预估裁并掉二十三位政务官,新的“政府”架构将在二零一二年上路。

  《行政院组织法》是于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十五日颁布,并于翌年五月二十五日起施行。按照该法规定,“行政院”共设八部二会一行一处二局二署,即“内政部”、“外交部”、“国防部”、“财政部”、“教育部”、“司法行政部”、“经济部”、“交通部”;“蒙藏委员会”、“侨务委员会”;“中央银行”;“主计处”;“新闻局”、“人事行政局”;“卫生署”、“环境保护署”。李登辉、陈水扁先后当政后,根据现实需要,陆续增设了“陆委会”、“公平会”、“原民会”、“体委会”、“客委会”等机构。李登辉还曾有意改革“两蒋”时代的“行政院”组织,于一九八七年八月组成专案小组,进行“行政院”组织架构的全面调整。该“组织法修正案”于一九九三年底完成主体架构,其主要内容为“行政院”将增设“劳动部”、“农业部”、“厚生部”;“蒙藏委员会”改为“蒙藏暨少数民族委员会”等。但因故而末获“立法院”通过。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