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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劳伦斯-库恩:中国的政治未来

http://www.CRNTT.com   2009-01-12 11:15:19  


 
  李源潮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文章引起了广泛讨论,在那篇文章中他提出了建设党内民主的七项具体举措。

  第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包括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通过认真阅读十七大文件,可以发现,现在每一个党员都是党的主体。这被看做是“一个真正的突破”。“我们现在要确保个体党员的主体位置,”李源潮说,“同样的,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国13亿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体。”

  第二,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重大事务、重大决策制定之前应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李源潮说,这样才可以实现党员和基层组织对党的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

  第三,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委员会工作机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第四,实行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五,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这一制度,李源潮说,是为了避免由少数人和“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弊端。

  第六,改革党内选举制度,要求从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等方面予以推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以此为基础形成的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

  第七,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江苏、四川等地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进行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试点,这一实践会逐步推广开来。事实上,在李源潮任江苏省委书记期间,江苏省就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基层民主改革最早进行了试验。

  我提出了我的观点,我说为了实现这些举措,为每一条措施都加上实质性的内容,关键在于要实实在在地提高工作的透明度。透明度是一块试金石,它可以判断出党内民主是否有效、有意义并且能够持久,进一步说,可以判断出中国的民主制是否能够真正实现、切中要害并且稳固下来。

  李源潮对我的观点表示赞同。“指导党内民主建设的五条主要原则赋予了党员投票、发表意见、参与决策,以及监督党的机构等诸多权利。但是,为了确保有效行使这些权利,党员们必须拥有获得信息的渠道。这就是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所在。现在,党任命官员的过程远比以前公开透明。我们对候选人的选举资格进行‘公示’,就是如果党组织要推荐某个人做候选人参加选举,要先把他做候选人的建议向大家公开,看看大家有什么意见。没有特殊的意见,才能去参加选举。”

  我提出,在西方看来,只有那些因循守旧、四平八稳的官僚才能在党内获得升迁。李源潮反驳道,“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很多敢于冒风险的人都获得了提升,这激励更多的人在改革中朝前跑。而且,我认为,目前中国的改革在世界上是发展最快的。中国在这30年里,已经对1982年宪法作过四次修改。我们每五年举行一次全国党代表大会,制定新的改革政策。在过去20多年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颁布了200多项新法律,建立了相对全面并日益完善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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