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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以公投决定统独的困境

  【背景说明】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先生是我的好朋友,他对于如何解决两岸关系有其独特的见解,他在不同场合与媒体均推广其“两岸和平共处法”的主张。2010年1月27日,在中国电视公司的安排下,我与曹兴诚、林浊水先生进行了一场探讨“两岸和平共处法”可行性的电视辩论会。
  
  本人认为,两岸关系涉及两岸人民的情感,轻率用公投一步到位式作为终极解决方式有其政治上的困境,并有可能产生更大的问题。两岸应该逐步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强化重迭认同,水到渠成才是最佳的路径。在面对大陆的崛起时,台湾应该思考的不是如何逃避与寻求偏安,而是积极地面对大陆。《新新闻》杂志同时亦邀请我就“两岸和平共处法”的妥适性发表看法。为此本人分别在第1191期(2003/12/31)、1192期(2010/1/7)、1193期(2010/1/14),以五篇文章陈述观点如下:
  
  是“和平共处法”还是“和平分裂法”?
  
  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先生近年来持续推动“两岸和平共处法”,期望一举解决台湾目前的统独争议,然后大家一起携手建设台湾。由于日前在接受访问中对曹董的思路提出质疑,曹董乃在媒体上公开要求辩论,本人也表达了接受公开华山论剑之意。日前《新新闻》黄总编辑电话告知,当日已专访曹董,希望本人能够做些回应。基于对曹董的敬重,愿先以文字提出部分看法,以持后学之礼,就教于曹董,日后再当面请益。
  
  首先要对曹董的热情与用心表达万分感佩,也同意曹董对当前时事的批评,从“和平共处法”中,可以感受到曹董期盼透过该法企图解决台湾困死的菩萨愿力,但是做为一位同样对于两岸关系的关心者,愿意向我们所敬重的曹董提出“五问”。第一问想从宪政层面上来请教:您所提的究竟是“和平共处法”还是“和平分裂法”?
  
  容我坦率地说,“和平共处法”的用意是善良的,但是它的行为是极其危险的,何以言之呢?
  
  从最根本的问题上说,曹董可能认为这想法是基于现实的现状出发,可是曹董没想到的是,这样的想法根本严重扭曲了所谓的现状,如果通过,也会从根本上改变了宪法的现状。
  
  我们先来谈谈什么是两岸的现状。两岸现状包括三个面向:第一、在宪法层次,目前两岸的宪法均为“一中宪法”,彼此都宣称主权涵盖整个中国;第二、在治理层次,两岸各有治权互不隶属;第三、在权力层次,两岸地位平等但是物质权力不对称。
  
  我们不要将主权与治权弄混。两岸治权是分治的,这是连中共都不否认的事实。依照我们宪法增修条文,这分治的现状并未改变中华民国主权及于大陆地区的宣示,当然很多人会说这是“过时的”或“喊爽的”一厢情愿主张,这也许也没错,但大家恐怕没有注意到,正是这个说法,让中共认为台湾尚未从法理上改变“一个中国”的基础,因而它可以在此一基础上,接受“一中各表”或“九二共识”的模糊说法,从而促成了这一年多来的两岸和平发展。如果没有两岸主权重迭的认识,两岸现在是个什么状况,恐怕就很难说了。
  
  明白这点的话,那我们就得指出,曹董对现状的切割描述,也就是当曹董说“台湾(中华民国)是民主社会,目前也自认是独立国家,所以没有独立问题,只有统一问题”时,事实上已经抛弃了我们“一中宪法”的宪法现状,而只取了治理上的现状,这其实在宪法层次上回到了李登辉的“特殊国与国”,与陈水扁的“一边一国”状态,两岸成为在主权与治权上都没有关系的两个国家,已经是属于一种“外国关系”。李登辉、陈水扁都主张台独,但是都不排除统一公投,因为任何两个外国也可以经由公投决定是否统一。曹董的“和平共处法”其实也可以同样适用于对美国或日本,当然也适用于任何一个国家拿来向另一个国家喊话或叫价。
  
  依据我国目前现有的宪法,除非经由革命推翻这部宪法或经由制宪去除对中国大陆的主权宣示,否则没有所谓的“台独”选项。马英九总统所高喊的“台湾前途由台湾地区二千三百万人共同决定”这一句话,其实也是民粹式的语言与谎言,因为按照中华民国现有的宪法,“台独”选项是“违宪”的。
  
  依照中华民国目前的宪法,它不只没有独立的问题,只有政治上何时结束分治现状的问题。要处理这个问题只能靠两岸的政治协商。中共在2005年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是反对台湾从“中国”的主权分裂出去,而不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治权分裂出去,如果指的是后者,他们早就可以动手了。但是,如果中华民国(或台湾)一方面宣称自己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一方面又通过一个自认为以“已经独立”为前题,“统一”为选项的法律,我们想请问曹董,当“统一”已经不是必然的选项时,您的“和平共处法”是否在本质上却是一部“和平分裂法”呢?
  
  依照中华民国宪法,我们的主权涵盖全中国,只要中华民国的主权宣称仍及于大陆一天,如果真要公投统一,它究竟要和谁统一呢?自己和自己统一吗?这其实是个基本法理的常识问题。你可以说这样讲,从台湾现在的角度看,这种法理是有些“奇怪”,但中共就是这么看的,而且中共会认为,只要台湾做出法理上的宣示(这种宣示不一定是“制宪”,也包括“修宪”或“法律”),认为台湾已经完全和中国脱钩了,那不管它是否还叫中华民国,都已经触及到了最根本的国家主权分裂底线问题,那两岸就根本连交往的基础都没有了,哪里还谈得上“和平共处”呢?
  
  换句话说,只要一旦依照曹董的构想通过立法,那就是实际上以法律的形式改变了宪法的实质内容,这种改变事实上涉及了变更国家主权的问题,这当然有是否违宪的可能性存在。就算政治面上,台湾的各政党不追究违宪的问题,可是它很可能直接代表了台湾已接受两岸“和平分裂”,而这一发展,曹董可曾想过它的后果吗?
  
  所以我们要认真的问曹董,您所努力的到底是要一部“和平共处法”?还是“和平分裂法”?我们不相信曹董想要后者,但“种瓠瓜却长出丝瓜”的俗谚,会不会恰好说中了曹董的盲点?这也就是说,只要这部法案一通过,恐怕根本还来不及问说,中共愿不愿意按照您所设定的游戏方式来跟台湾玩,对岸恐怕就已经掀桌子了。当两岸已经丧失了那个“似有若无”的一个中国纽带时,和平根本就是空中楼阁,届时我们还要跟谁和平共处?
  
  两岸要和平共处其实不难,两岸只要共同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就可达到目的,如果没有这个相互承诺,“和平共处法”其实就是一部“和平分裂法”!
  
  “程序正义”还是程序会不正义?
  
  曹兴诚董事长强调,他所提出的“两岸和平共处法”,“建立程序正义,有助于两岸互信互助”。我们的看法恰恰相反,认为曹董竭尽心思、忧国忧民的心血,可能会被台湾的政客,玩弄成一个程序不正义的“统一金光党条款”。
  
  “和平共处法”中,有关统一公投的发动方式,曹董的想法乃是交由一心想要统一的中共来提出,如此一来,中共自然要好好对待台湾,并且提出够优厚,足以说服、取信台湾人民的条件,这样自然就能使两岸和平共处下去。而若公投不过,则代表中共的努力不够,而只要中共可以再提出更好的条件,则在一定时间之后,中共可以再提出公投。这样的话,中共总有一天可以达成愿望的。
  
  在“一问曹董”中,已经提醒曹董,从最根本的宪法法理上来看,“和平共处法”可能是一部“和平分裂法”。现在如果我们姑且假定中共也“笨笨的”,看不出其中法理上的关窍,它也愿意进入曹董设定的游戏架构,那么我们要问的是,这个游戏玩不玩得下去?它会变成个什么?
  
  曹董当然是了不起的企业家,但也许企业经营久了,不免也会“唯识所限”,其脑中所想像的乃是某种企业并购的模式。曹董不只一次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就像甲企业要并购乙企业时,总要甲企业先出个价钱,乙企业才决定是否接受并购。但是,曹董可能没有想到,商业上的游戏规则与政治上,特别是涉及主权、治权与认同时,是完全不同的逻辑。
  
  第一、如何认定价钱?打个比方来说吧!我开了一家还不错的公司,市值大约为一百亿,现在曹董经营的公司看上了我的公司,希望并购,请问他会出多少钱?曹董应该会认为,二百亿应该够了吧,可是我认为不够,拒绝曹董了,如果这样的程序持续下去,曹董会生气的想说,你到底要多少钱才卖?如果我暗示曹董说,你最少也要开个二千亿,或者说,你送给我你的公司我就与你合并,曹董会怎么看我?
  
  “和平共处法”的问题在于,北京认定台湾值多少钱,台湾又认为自己值多少钱?要开什么样的条件台湾才会接受?北京会开什么样的条件?“先给台湾独立五十年,五十年后统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消,让中华民国统治?”、“每一个居民薪水与存款全部由新台币换成人民币?”台湾可能很多人希望北京开这样的条件,但是北京会吗?商场上的鉴价是有一定模式的,但是在政治上,台湾该如何“鉴价”?试问,一个没办法订出游戏规则的游戏,有谁会陪着玩?
  
  第二、为何不是欺骗?在提并购条件前,总是要有一些善意的互动,就像是一对男女交往,如果是男的要娶这位小姐,总要在开条件前有些善意的表示。如果这位女士拿了很多好处后,告诉对方,如果提的条件合适就嫁,但是当男士提出条件时,女方认为条件不好(包括有价物质不足),并表示如果可以给更多,可以再考虑与男士结婚,然后这对男女继续交往,男方持续表达善意,但是再次提条件时,女方仍然不同意,如此反覆下去,女方拿了很多好处,但是就是不答应。我想问的是,如果读者碰到这么一个小姐,你会不会骂说她是金光党?(以上举例不涉及性别暗示)这种比喻也许有些不伦不类,其实在现实的台湾政坛上不就是天天在上演吗,“台独”主张者不断划大饼,用“台独”来骗选票,不就是一个政治上的“台独金光党”吗?聪明如曹董该会明白这个逻辑,曹董应该不会愿意看到,自己费尽心思所构思的“和平共处法”,在政客们的玩弄下,最后变成了一个“统一金光党条款”吧!
  
  曹董在文章最后对民进党呼吁:“‘两岸和平共处法’其实就是落实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民进党如果想通,国民党可能失去政权”。我们太同意这句话了。一些绿色学者与政客迄今仍看不出和平共处法的深层奥妙,如果他们看懂了,就可以了解,只要透过“两岸和平共处法”,他们就可以脱掉原来“台独金光党”的外衣,换上“统一金光党”,以前只能骗台湾,将来还可以骗大陆。
  
  经由上面的推论,从这些很常识性的道理中很容易就会发现,大陆根本不会跟着玩这样的并购台湾的游戏,它又不是傻瓜,会跟着玩这个只准漫天要价,却不准就地还钱的游戏,难道这么简单的道理,聪明如曹董会看不出来?
  
  第三、所有东西都可以买卖?曹董是个成功的大企业家,习惯从商业买卖来思考问题。这个世俗的世界里,或许每一件东西都有它的价格,但是这并不表示,有价格的东西就一定愿意出售。“认同”就是属于这种东西。为什么历史上的统一多由武力完成,其原因就是在于对方无法说服、收买,因此只有等而下之的以暴力解决。北京在多次买卖不成后,会否也如法炮制?
  
  平心而论,统独背后的根本问题是个政治学上最难解的认同问题,解决认同问题自有它应寻的道路,无论如何,认同是个无法秤斤论两的东西。也许曹董半导体做多了,以为认同问题也像做个晶圆一样简单吧!然而把认同拿来喊喊价,那天下不就变成了到处都有奶便是娘了吗?然则曹董以为如何?
  
  我的学生在与我讨论曹董的看法时,突然脱口说了一句,这不就是找个好价钱,如何“出卖”台湾吗?我说,这不是曹董的原意,但是政客们会这样戴帽子的,不是吗?
  
  是“统一公投”还是“不统一公投”?
  
  “一问曹董”是从宪法层次提出质疑,“二问曹董”是从可行性提出不同的看法。“三问曹董”则是从可能结果,也就是就曹董所设计的统一公投这个机制在台湾内部的作用来请教。
  
  我们想进一步请问曹董,按照曹董的构想,认为只要设计了“统一公投”这样的“防御机制”,独派的人就可以放心了,从此泛蓝与泛绿就像王子与公主一样可以和睦相处、高枕无忧,快乐生活。但是这个机制真的这么美好吗?
  
  我还是要从认同的问题谈起,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是台湾民粹问题的心理基础,特别是当台湾许多人认为自己的窝是金窝,而别人的窝是狗窝时,这种民粹心理更是难以摇撼。
  
  也不过是十多年前,“统一”是一个很正常的政治理想与目标,要追求的是“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而绝不是“什么条件下被统一”。经过李登辉、陈水扁的去中国化的教育、文化、等政治改造后,不要说“统一”,连“一个中国”也变得愈来愈妖魔化。“一中各表”所以换成了“九二共识”,就是为了“淡化一中”。任何形式的“统一”字眼一旦出现在台湾的公共论域里,就不可能不激起漫天阴霾,这也是为什么马英九总统虽然赢得了2008年的大选,但是却不敢碰这问题的原因所在。
  
  马英九在面对统独问题时,是选择做一个“不领导的领导”。他经常说的“台湾前途由台湾地区二千三百万人共同决定”,从好的方面来说是“尊重民意”,从决策领导来看,就是“拒绝表态”。曹董当然可以指责马总统对此一问题的软弱,放弃领导,这点我们也深有同感,也经常撰文希望领导要当舵手而不只是水手。但是,我们也了解到任何统一的提法与做法,都必须以极为严谨与谨慎的方法为之,特别是像“统一公投”这样的一翻两瞪眼的机制,更是必须慎之又慎,这点曹董谅必亦能同意。
  
  我们来讨论一下“两岸和平共处法”可能的结果。假设我们排除万难,终于让“两岸和平共处法”立法了,也假设上述“一问”、“二问”的考虑都可以忽略,大陆的确在台湾发动统一公投了,试问我们如何想像台湾不会发生一场生死的对决?
  
  当然,曹董也可以说,既然大家已经同意游戏规则了,那就愿赌服输嘛!反正要痛,就让它痛个一次,或者一次不成,就痛个几次好了,这总好过天天都在那里痛,而且痛得毫无了局好吧!但问题就在这里了。我们姑且不考虑其他状况,假设排除了一切困难,那请问曹董,您认为这种公投可能办几次?
  
  以我们的估算,这种公投就算要办,最多也只有一次机会,而不再会有第二次机会了,何以言之呢?这理由其实也很简单,我们且想,公投只会有两个结果,一个是通过两岸统一,如果是这个结果,那我们姑且不管独派的反弹,这时两岸是不是要进一步商量如何统一了?
  
  这个商量会出现多少变数?大陆一定会认为我事前已开出了所有条件了,但这些条件在商量的过程中,不会有变化吗?台湾会问,等到两岸已经统一了,答应给台湾的所有条件不会减斤扣两吗?两岸谈成的条件,可不可能不经过一个再同意的程序?
  
  除非不再需要协商与立法程序,第二天就宣布统一,如果还要经过协商与立法同意程序,我们就会发现“两岸和平共处法”的“统一公投”只是一个意愿的宣示,要等到所有法律完成才可以,两岸各方该有的法律程序一个都不能少,我们很难了解,这个在台湾法律程序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混乱场景。我们且搁置不论这一个结果,我们看看另一面的状况。
  
  如果公投结果是否决的,这情形将如何发展?在台湾,统一公投无可避免地会被某些政治势力在选举前操作成“反统一公投”、“不统一公投”或“独立公投”,视为是台湾与中国的历史决战,选举时的激情、全世界的关注可想而知。因此如果一旦结果是否决的,那就是独立势力的重大胜利,这虽然未必直接就导致宣布台湾独立,但这种不愿统一的气氛势必使得再度提出公投的可能性消失。
  
  一旦公投没有通过,台湾内部与全世界会解读成为台湾民主或台湾独立的大胜,广大的大陆奋青如何看待这个结果,北京最高的权力机构可能都会发生动摇。更重要的,在心理上等于台湾已经完全拒绝了北京的任何条件,就实际的政治面而言,大陆等于已经丧失了统一的权力,北京已经完全没有再向台湾发动统一攻势的战略可能,大陆又岂有过几年再提的空间?
  
  曹董的认为“两岸和平共处法可以为两岸带来久远、可靠的和平”,“明确地指出和平统一之正途”。是这样吗?曹董的“两岸和平共处法”岂不是把统一公投便成了不统一公投了吗?果真有这样的结果,北京是否会如曹董所说:“大陆将别无选择,只能接受两岸和平共处法的规范,放弃对台武力威胁”?
  
  我们不会做生意,但是了解“买卖不成仁义在”的道理,也知道商场上本来就是“一次不成、还有下次”的不断妥协,还清楚“愿赌服输”的游戏规则,但是,这些好像都不能适用在两岸政治关系上的“统一公投”。
  
  古话说“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也就是说治国者最好能避免使用这种“一翻两瞪眼”的外科手术式解决手段。前面我们一再提到,统独的问题本质是认同的问题,“统一公投”也许未必不是不可以思考的问题,但真要解决统独的问题,还是必须先从根本的地方着手。所谓“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看来这是没有廉价之答案的,但不知曹董以为如何?
  
  要“公投定锤”还是“水到渠成”?
  
  对一个刚刚走上民主化的国家来说,往往将“公投”视为是人民意志的最终展现,因而也经常错误地以为,只有“公投”才能检视人民的意愿、只有“公投”才能解决纷扰的争议。
  
  有智慧者如曹董,1996年就主张的《和平统一公投法》或目前的《两岸和平共处法》也不幸地陷入了这个思维,“统一的条件与时机由大陆提出,是否同意则交由台湾民意表决”的主张,也不知不觉地接纳了“公投定锤”这样的思维,用其做为解决台湾统独困境的工具。
  
  在一次访谈中,我提出了“公投”与“认同”关系性的辩证,曹董因而在电视上要求与我辩论。做为一个对政治学长期的研究者,不否认“公投”是解决纷争的快速工具,但是它“一刀两面”的局限性,如果草率使用,也有其残忍与不人道的地方。
  
  我上课时常常问同学一个问题,我们全班是否可以到七层大楼上面,来一个“一百万元与往下跳”的公投,一个集体“要钱还是要命”的公投?几个儿女是否可以透过公投来集体改变他们原有的姓氏?他们都是很快地回答说“不可以”。从这些清楚的回答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有些问题,包括“生命安全”与“个人认同”是不宜适用于“公投”的。
  
  如果今天政治人物要在台湾来一个“台独”公投,或一个可以造成“台独”的公投,从而可能引发两岸的战争,请问,如果赞同的是多数,等于不同意的少数也必须共同承担战争的生命危险,请问这样的“公投”有意义吗?曹董所以反对“台独公投”的理由应该也在此。同样的,曹董的“统一公投”如果是以51%对49%通过,又假设人民都理性接受了这个结果,请问一下,我们如何照顾那些49%那些不愿意统一的人民?他们的认同与未来生活如何处理?是依据国际习惯,让他们在半年之内必须做一个不接受就是离开家乡的选择?这不是很残忍与不人道吗?我们的智慧应该不在于用什么样的快刀斩乱麻方式,一次性地根本解决争议,而是要找一个能够解决根本争议并兼顾情理法的有效路径。
  
  曹董或许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太习惯用数学的方法来思考问题,而忽略了在政治中有太多牵涉到无法用理性与数学计算的认同问题。对于企业家来说,结果重于过程,化繁为简是必要的获利思路;但是对于一个好的政治人物而言,不能为了急于找到答案而牺牲过程。政治的好与坏差别就是在这里。
  
  曹董在思考两岸关系时,还有一个知识上的限制。他说“从逻辑来说,不统就是走向独,不独就是走向统,‘不统不独’跟‘要统也要独’一样,是互相矛盾的”。因此,他批评马英九总统的“两岸政策是矛盾含混的”。我们同意曹董对马英九两岸政策“含混论”的批评,因为马英九的确没有大方向,但是我们不同意,他对于统独的辩证诠释,也不同意他将“统一公投”做为摊牌工具的看法。
  
  在二次世界结束以前,这个世界上的确是以“民族国家”做为唯一的国际关系主体,“国家主权”也具有高度的排它性。在这样的国际规范下,不是统就是独,而没有中间选项。但是在廿世纪的下半叶,欧洲政治菁英发明了另一种政治联合体,那就是欧洲共同体,经由统合过程,欧盟迄今已经成为一个新型的政治联合体。
  
  这个政治联合体,曹董认为它是统还是独?他们有共同的欧洲议会、执委会、欧洲法院、货币、与数不清的共同政策,成员国间不会再有战争,内部紧密程度远远超过一些独立国家,他们可以算是“统”了吧!但是成员国还有各别的国家议会、总统或总理首相、外交国防政策、独立司法体系,与一般独立国家无异,应该属于“独”了吧!简单的说,欧洲共同体是一个“合中有分、分中有合”、“互为主体、共有主体”的政治联合体,它与我们所熟识的“联邦”或“邦联”不同。如果用曹董认识的统独来说,它是一种“统中有独、独中有统”的政治体制,它“既不统也不独、既统也独”,但绝非“含混”。
  
  如果曹董支持统一,应该思考的是如何为统一创造条件,在两岸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参考欧洲统合的经验,用水到渠成的思维、塔桥建楼的方式,逐渐为统一累积能量。在统合过程中,经由彼此的互动与学习,强化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认同。欧洲共同体的经验是值得两岸共同学习的,经由共同体机制的建立、共同政策的实践,两岸一步一步地共同治理整个中国的事务,最后的统一应是“水到渠成”的渐进而成,而非一次定江山的“公投定锤”。
  
  做为一个民主的社会,我们不会否定“公投”的必要性,但是我们要更深刻地体认到它的两面性,谨慎使用。我们不会完全否定“统一公投”在最终结果时的必要性,但是我们更希望那是水到渠成后的必要手续。我们想与曹董分享的是:“ending”固然很重要,“happy ending”是更重要的。
  
  我们赞赏曹董《两岸和平共处法》的构想与动机,但是智者如曹董,必然也有可能千虑一失。曹董是否愿意平心来听听我们两岸统合学会对此一问题的解决方案呢?我们主张以“一中三宪”做为两岸政治的定位与目标,“两岸统合”做为两岸走向的路径与互动,是否这才是您《两岸和平共处法》的真正原意与内涵呢!
  
  “偏安台湾”还是“经略大中华”?
  
  前面四问中,我们都是从“两岸和平共处法”的可能影响提出质疑,即使见解不同,我们对于曹董的忧国忧民表示敬佩,但是在第五问,也是最重要的一问,我们要对曹董在思考两岸问题时的格局表示遗憾。这最后一问,不止是问曹董,也包括您所质疑的马英九总统,甚至也包括了如联合报等媒体的立场。
  
  曹董在文中对马英九总统喊话说“‘避免争议’等于‘放弃管理’”、“总统的责任,是领导国家,不能以所谓‘顺从民意’托辞卸责”。我们完全赞同这一句话,但是我们从“两岸和平共处法”中所看到的,仍然是以避免台湾统独争议、放弃对两岸关系的可能管理为宗旨,您所说的“台湾没有独立问题,只有统一问题”不就是另外一种台湾已经“偏安”的表述吗?您不觉得与马英九只有五十步与百步的差别吗?
  
  曾几何时,中华民国已经变了。1949年退居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曾经有过胸怀整个中国的年代,国民党也曾经有过“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气魄。但是,在李登辉与陈水扁去中国化的政治、教育、文化操弄后,台湾突然茫然了,错误的以为台独才是它唯一的出路。2008年国民党虽然重新执政,但是经过李登辉长达十年的统治,中国国民党在本质上已经变成了台湾国民党,它早已从一个曾经企图跃马中原的政党转换为寻求偏安的选举政治团体了。
  
  马英九急于登上国民党的主席,但是他早已没有胸怀中国的格局,更没有经略大陆的气魄。主席对他来说,只是更容易掌控未来角逐2012年的选举机器而已。他为了选举,企图讨好所有的人而失去了做为领导应有的大方向,他放弃了与北京争取“中国”这个话语权的气魄与准备。这几年来,马英九对于台湾未来前途的看法是“交给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决定”,由于他的拒绝表态,曹董也因此对他有所责备,但是从您的大作中,您不也与马英九总统一样,是个十足的“偏安”派吗?您心中想到只是如何消极接受“统一”,如何等待“招安”,从您的字里行间没有读到如何积极去“经略大中华”?
  
  您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您也想过如何让您的企业去大陆攻城略地,您更了解到一个伟大的企业不是等着别人并购而是有办法并购对方。您在文章中想的只是“共处”,谈的只是“主权”,您似乎忘掉了,“不进则退”的商业法则,“参与才有发言权”的一般道理。如果没有参与中国大陆的和平发展,台湾将来不会有发言权,“共处”与“主权”最后也必然落到依靠权力来解决。
  
  或许是台湾已经没有伟大的领导,或许是两岸的差距已经让台湾人民感到恐惧。如果说“中国”有三个面孔,民进党看到的“政治的中国”与“经济的中国”这两张威胁的面孔,这个中国在国际政治上可以杯葛台湾,在军事上有上千颗飞弹对准台湾,在经济上可能消化台湾,因此,民进党对于中国的反应是“恐惧”,选择的方式是“逃离”。他们不仅希望从地缘政治上逃离中国,也希望在地缘经济上不要依赖中国,更希望从认同上彻底切割中国。
  
  国民党的心态是矛盾的,他们看到的“政治的中国”与“经济的中国”是两张既是威胁,也是机会的面孔。他们同样恐惧“政治的中国”,但是希望从“经济的中国”中找到商机,可是与民进党一样害怕经济上的依赖。他们期盼美国可以保护他的“偏安”,因此他们就必须付出如曹董所说“花费巨资向美国采购毫无用处的军备,是道地‘请鬼抓药单’的愚行”。矛盾而没有大方向的目标,是为什么他们左右摇摆的原因。很简单,失去了格局当然也就失去了方向,最终也将失去结局。
  
  台湾应该看到另一个中国的面貌,即“社会的中国”。这个中国正在天翻地覆的改变,人民希望政府清廉、民众期盼更多的自由与开放。如何争取大陆的民心,参与大陆的和平发展,才是在两岸和平竞赛中,发挥台湾特长的不二法门。台湾不应该从只是物质性的赚钱角度上来思考两岸文化、社会、教育、或商业交流,而是应该发挥台湾的软实力,透过所有与大陆的交往,让大陆的人民更了解、喜欢、尊敬台湾,让中国大陆的社会能够走得更开放、更自由,让大陆能够成为一个善治的社会。
  
  放眼全球,只有台湾有这个同根同源的优势。如果我们只是以“偏安”为满足,甚而以“已经独立”为托辞时,久而久之,台湾会愈来愈视两岸关系为“异己关系”,当两岸认同愈来愈远时,大陆人民也将愈来愈不愿意欣赏或接受台湾的所有软实力优势。如果两岸变成一个“异己关系”时,那么两岸间政治与经济这种物质性的权力不对称事实,注定不会容许两岸永远“和平共处”下去。
  
  或许我们误解了曹董,以您的格局,应该会赞同我们的看法。“偏安台湾”不可能永久,“经略大中华”才是台湾真正的选择。“偏安台湾”与“台湾独立”都只是一方的意愿而已。历史是不会仅按照一方的希望发展的,而历史也早已指出了偏安的结局。
  
  最后,再一次表示,很高兴,也很荣幸有这个机会向敬重的曹兴诚董事长回应我们的看法,做为“两岸统合学会”的一员,我们相信“一中三宪、两岸统合”不仅可以守住我们的宪政主体,让独派无可挑剔,也可以让两岸和平共处,更可以让两岸共同学习、治理,为整个中华民族创造更美好的未来。当然,我们也希望能够得到曹董的参与及支持,与我们一起引导台湾“经略大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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