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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献一策”之十一:政府审计要为“三旧”改造护航

  “三旧”改造是我省破解土地供需矛盾难题、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重要举措。为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中央给了我省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我省要抓住这一契机,用好这些政策,积极探索对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和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成功经验。

  “三旧”改造工作涉及重大的利益调整,改造过程中涉及大量的项目融资和资金使用,容易出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败渎职、挥霍浪费等现象。要做好“三旧”改造工作,不仅要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而且必须加强监督,确保“三旧”改造工作健康开展。为了加强监管,我省国土资源厅与纪检监察及检察部门已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在“三旧”改造过程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通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但笔者认为这还不够,在“三旧”改造中不能忽略政府审计机关的监督作用。审计监督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具有预防、警示和扺御功能的“免疫系统”。面对“三旧”改造这项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和全局意义的重大系统工程,政府审计应当在下列各方面充分发挥“经济卫士”和“免疫系统”功能。

  一、促进“三旧”改造相关政策执行的符合性

  “三旧”改造工作政策性很强,政策的执行联系着有关各方的重要经济利益。政策的掌握与执行正确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到“三旧”改造工作的成败,而且会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和谐。“三旧”改造是全新的任务,且情况复杂,没有统一的模式,政策的把握和执行上必然有很多难题。中央给我省的优惠政策是有时限的,这使工作显得更加紧迫。如何能把政策用好用足,又不超越底线,确保合法合规呢?我省确定采取集体决策的方法。笔者认为,除此之外,审计机关应在促进政府在“三旧”改造政策执行的符合性上承担应有的责任,主动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谋与信息服务。决策是要信息支持的。虽然审计机关并不熟悉“三旧”改造,不过,这对大家来说都是新领域。除学习好有关政策外,审计机关可以根据领导的要求对各大“三旧”改造项目从立项开始进行跟踪审查,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审计中瞭解到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和分析,可以及时向政府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也可以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就正确把握与执行相关政策和完善相关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供领导参考。常言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政府审计以其独立的地位调查考察各大“三旧”改造项目中相关政策的把握与执行,能发挥“旁观者清”的优势。而且,一个点发生的问题,能及时被发现并向领导报告,领导可及时对政策的把握进行调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政府审计除应监督“三旧”改造政策执行的合法合规性外,还应监督其是否符合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方向,是否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等,给领导当好参谋。

  二、监督“三旧”改造中政府的筹资活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最近指出,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达7.38万亿元,要求全面评估和有效防范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在今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审计报告中也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虽然我省总体的地方政府债务率未突破100%,尚在安全的范围内,但部分地方债务率达到200%,已有不可忽略的债务风险。“三旧”改造需要大量资金,虽然政府鼓励探索多种利用社会资金开展“三旧”改造的道路,但在不少项目中,政府可能不可避免地要进行筹资。在“三旧”改造中,有些资金要政府先行投入,以后再通过项目收回,例如涉及城市(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有些资金则完全要靠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例如涉及历史文物保护所需的资金。“三旧”改造中政府投入的资金,如果不是事先已纳入预算内准备好,可能就要通过举债进行筹资。在“三旧”改造中,政府审计应对所有涉及政府举债筹资的活动进行监督,监督筹资的合法性,审查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和偿债规划,监督债务的按期偿还,防止政府债务的不断累积,防范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和进而引发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三、监督“三旧”改造中公共资金收支的合法合规性与安全有效性

  “三旧”改造中涉及大量公共资金的收支活动,例如可能包括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使用,征地补偿资金的发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国有土地出让的收入等等。大量公共资金的收支活动,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就无法保证其合法合规性和安全有效性,公共资金可能被贪污挪用、化公为私、挥霍浪费。温家宝总理要求“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涉及大量公共资金运行的“三旧”改造不能缺少审计监督。政府审计有责任监督“三旧”改造中公共资金收支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资金的安全有效性。政府审计对“三旧”改造中公共资金收支活动的全程监督,不仅能及时揭露和查处公共资金收支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挥霍浪费等行为,提高公共资金的安全有效性,而且能及时发现并向政府报告“三旧”改造中公共资金收支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促进制度和管理的完善,促使“三旧”改造健康、顺利地进行。

  四、预防与惩治“三旧”改造中的腐败行为,促进廉政建设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尤其在“三旧”改造这样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工作中。目前,我省部分地方已成立了包括发改、规划、国土、建设、财政、税务等多部门在内的专门综合机构,专责办理“三旧”改造相关事务。专门综合机构的专责办理,可加快办事速度,提高办事效率,但也会增加出现职务犯罪的风险。《关于在“三旧”改造过程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通知》发布得很好、很及时。但历史的经验证明,防止职务犯罪和腐败行为光靠教育、光有要求还不行,还必须要有切实有效的监督和惩治。政府审计能在预防与惩治腐败、加强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要防止“三旧”改造中出现职务犯罪,必须加强“三旧”改造中的审计监督。审计监督作为一种制度存在,本身就是对职务犯罪和腐败行为的一种威慑。因顾虑到被审计发现的几率和犯罪的成本,意图犯罪者可能不敢轻举妄动,从而能一定程度限制和减少犯罪腐败行为。若真有要以身试法者,其腐败和犯罪行为最终将难以逃过审计监督这一关,会被揭露出来和受到应有的惩处。在“三旧”改造中,政府审计的全程监督对促进廉政建设、预防与惩治腐败行为是不可或缺的。

  五、促进“三旧”改造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保障资产的安全,提高信息的完整可靠性,防范和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工作效率和效果的提高。“三旧”改造是一项新事物,无论对地方政府还是专责小组都是一项新任务。为使“三旧”改造工作少出问题、不出大问题,必须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现代审计是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对“三旧”改造项目的审计,首先要对被审项目的风险进行分析与评估,研究与审查其内部控制是否能有效降低风险,将审计的重点放在出现违法违规、错误舞弊风险高的地方。通过审计可及时发现“三旧”改造工作中的一些隐患,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际执行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加强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促使“三旧”改造工作健康进行。

  总之,“三旧”改造是我省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紧、难度高。政府审计应为“三旧”改造护航,在“三旧”改造工作中当好领导的参谋,为领导把好关,为我省走出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成功之路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0年8月24日

  (陈婉玲: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中山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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