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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十年来与内地经济关系报告



  
  本报告第一部分首先回顾了香港回归十年来与内地在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经济合作与往来的具体情况;其次,概括总结了两地经济关系的基本发展历程:由最初的分工性合作到回归后的良性竞争性合作,再到CEPA实施后的融合性经济合作。明确得出目前两地经济合作的基本特点——融合性经济合作。

  第二部分首先对香港与内地未来经济合作的趋势作了一些基本预测;其次,分析了未来两地经济关系向纵深发展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据此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现实性的政策建议。随着未来两地经济合作的发展,两地经济合作的前景非常明朗,两地在未来经济合作的过程中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正式开始恢复对香港地区行使主权,离开祖国怀抱150多年的香港地区终于又回到了祖国这个大家庭中,香港的回归,为香港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香港经济社会的发展、繁荣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同时,香港的回归,将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关系带入了一个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发展时期。

  香港回归后走过了一条不平坦的道路,香港回归以前,一些西方舆论曾预言,1997年香港的回归将是“香港繁荣的末日”,认为香港从此将失去其国际经济和金融中心的地位。可是,10年过去了,历史已经见证,香港不但保持了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而且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全球经济放缓、非典、禽流感等严重冲击对香港地区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内外部环境发生急剧变化的情况下保持了高度的稳定和发展,继续维持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美国传统基金会连续8年将香港评为全球经济自由度最高的地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连续9年把香港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在今年中国社科院等单位联合发布的《2007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香港的综合竞争力排名第一。实践证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是成功的。内地与香港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港人对国家的认同感不断增强,“香港人的身份与国家认同”是香港社会学界关注的话题,内地与香港在相互发展中加快了经济融合。

  一、香港与内地经济关系发展回顾

  1.两地投资联系紧密

  优势互补理论是两地直接投资的理论基础,其理论系统的核心就是投资方与受资方的优势关系与优势转移,贯穿这一系统始终的红线就是国际直接投资中的优势要素。在内地与香港的相互投资中,内地的优势要素表现在静态方面,如资源、人力等,也表现在环境方面,如市场状况和投资机会;香港的优势要素表现在动态方面,如组织管理和企业文化差异协调。两地的互补优势要素发挥合力,使得相互投资关系快速健康发展。

  内地与香港在投资上的紧密程度可以用投资结合度来说明。

  (1)港资成为内地外来投资的主要来源

  香港一直积极投资内地经济建设,是内地最大的外来投资者。迄今实际总投资已接近3000亿美元,开办企业超过13万家。

  香港回归后不久,即遭遇了席卷亚洲的金融风暴,对大陆的直接投资曾在1997-1999年出现了下滑趋势,但从2000年开始即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2006年香港在内地直接投资的项目数15496个,比2005年同期增长O.7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02.3亿美元,同比增长12.70%,截至2006年12月底,内地累计批准港资项目269555个,实际使用港资2797.6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港资在中国大陆累计吸收的境外投资中占40.80%,排第一位。香港投资于内地的企业最普遍从事的经济活动包括通讯业、投资控股、地产、各项商用服务及制造业等。

  香港回归至今,在内地直接投资累计投资的项目数106843个,实际投入金额16188982万美元,分别占全国累计批准设立项目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总量的47.20%和46.42%。按实际使用外资累计金额计,香港在内地直接投资位居第一位。截至2006年9月底,内地共注册香港个体工商户2485户,注册资金马1.39万亿元人民币,从业人员为6368人。

  到2005年,港资对内地的其他投资金额达到184920万美元,占所有外资的其他投资总额的53.13%,在所有外资的其他投资居第一位。

  同时,港商在内地的投资领域也不断多样化,如2005年港商在内地农林牧渔领域新设立企业401家,合同港资金额16.30亿美元,实际投入港资金额2.42亿美元;在制造、采掘领域新设立企业9584家,合同港资金额389.37亿美元,实际投入港资金额115.87亿美元;服务贸易领域新设立企业4846家,合同港资金额226.68亿美元,实际投入港资金额61.20亿美元。

  (2)香港是内地境外投资的最大目的地

  在中国内地对外直接投资中,以香港为投资目的地所占的比重一路遥遥领先,远远高于日本、美国等吸引外来投资大国。截至2005年底,内地在港设立非金融性企业2500多家,在香港吸收的外来直接投资净额中,内地占到63.80%,金额达到365亿美元。香港是中国内地对外投资最重要的目的地,中国内地的对外直接投资大部分都流向了香港,这一现实也巩固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并为中国内地企业在香港金融市场融资提供了间接的支持。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06年共有282家内地企业赴港开业,投资额超过20亿美元。2002年以来,香港投资推广署已先后在广州和北京设立了常设服务机构。2007年2月14日香港投资推广署又在上海成立了常设机构——投资香港服务中心。继上海之后,香港投资推广署还将在成都成立在内地的第4家常设服务机构。

  目前,内地在香港的投资遍及各种经济活动,包括投资控股、地产、各项商用服务、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运输及有关服务等。在内地对港投资的行业分布中,进出口类公司居首位,这与内地和香港的贸易依存度是符合的;其次是制造类企业,居第三位的是金融保险类企业,其他依次是运输仓储类企业、房地产企业与旅游企业等。如中银集团在香港仅次于汇丰银行集团,居第二位,占有香港银行业资产的10%和港币存款的25%。中国保险控股公司拥有香港财产险市场的20%;在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下的保险委员会所属的15家公司会员中,除了中国保险控股公司外,还包括中国有关省市在港设立的保险公司。中国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造船能力占香港造船生产能力的10%以上,在远洋运输方面,中国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一支600万吨载重量以上的船队,其资产在2006年超过788亿港元。同时,中国华润集团已发展成为中国内地和香港最具实力的多元化控股企业之一,总资产达1700亿港元,营业额达940亿港元;内地在香港的旅游公司占有香港客房总数的10%左右;内地公司在港从事房地产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国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兴建的50层高的公司总部大楼。

  2.两地互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

  内地与香港的关系,尤其是贸易关系,可以说是唇齿相依、息息相关,双方互为对方最大的贸易伙伴。

  两地的贸易互补程度可以用贸易结合度来衡量,贸易结合度①定义如下。

  将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分为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两大类。从1998年开始,由于内地进口占世界总进口的比例迅速上升,导致贸易结合度有下降趋势,但其值仍然远大于1,说明两地的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结合度很强。而同期内地与美国的贸易结合度值均小于1,说明内地与美国的商品贸易结合度较弱。相比之下,内地与香港的贸易互补性很强是显而易见的。

  (1)内地是香港进出口的主要来源地与目的地,香港是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

  从进出口贸易额来看,目前香港是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顺差来源地。香港从内地进口额从1997年的6083.72亿港元增长到2006年的11930亿港元,增长了近1倍,2006年香港对内地的进口额在全部进口额中占45.9%。而港产品出口到内地的数额稍微有所下降。同期,内地对香港的出口额从1997年的437.8亿美元增长到1553.9亿美元,增长了近2.54倍,而从香港的进口额有所下降。在出口结构方面,内地的主要出口商品为:服装及衣着附件;电力机械、器具及其电器零件;纺纱、织物、制成品及有关产品。香港的主要出口产品为:服装及衣着附件、电力机械、器具及其电器零件;纺纱、织物、制成品及有关产品;办公用机械及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钟表。

  (2)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转口对象,香港是内地最大的转口基地

  转口贸易一直是香港经济的支柱之一,对香港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转口贸易不仅促进了香港制造业的发展,也带动了港口、运输、银行、保险和邮电业的相应发展,为香港的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奠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2000年开始,香港转口贸易中的转入货值超过GDP,增长速度也远远高于GDP。

  在香港的转口贸易中,内地一直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转口对象,香港是内地最大的转口基地,两地的互补性优势在转口贸易中体现得十分明显。据香港统计处统计,回归后,香港对内地的转口贸易不仅在绝对数上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而且占总出口的比重也不断上升。从1998年以来,转口贸易中来源于内地的货值占总货值的比例一直稳定在60%左右。转口贸易中转往内地的货值占总货值的比例地逐步上升,从2000年的35.1%上升到2004年的44.9%。1997年转口贸易额为4438.78亿港元,到2006年就上升到11159亿港元,增长近1.52倍,占总出口的比重从1997年的87.5%上升到2006年的96.5%,而且近年来经香港的海峡两岸的间接贸易发展也非常快。

  (3)外包贸易是两地贸易的重要特点

  贸易与投资相结合是两地贸易的一个重要特点,香港的加工制造业基本已遭到内地进行生产或完成一定的加工工序,这种由内地加工、香港销售的“前店后厂”方式在香港叫做“外发加工”。据香港政府统计处统计的数据显示,2006年第三季输往中国内地的整体出口货品中有35%是作外发加工用途;而在输往内地的港产货品和转口货品中用作外发用途的比重分别是54%和34%。另一方面,从内地进口的货品中有64%与外发加工有关。2006年前三季度原产地为内地经香港输往其他地方的转口货品中,有82%是曾经安排在内地加工制造。

  (4)内地是香港服务贸易第一大输出地,香港为内地服务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内地与香港都是世界上重要的服务贸易地区,在2005年4月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公布的2004年世界服务贸易总贸易额的排名中,内地与香港分列为第9名和第15名,从1998年起,中国内地取代美国,成为香港服务贸易第一大输出地,香港对内地服务贸易输出额占香港服务贸易输出总额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2004年香港对内地服务贸易输出额达到149.4716亿港元,占香港服务贸易输出总额的28.8%,高于美国(20.9%)和日本(7.2%)。尽管近年来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输入额占香港服务贸易输入总额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居第一位。2004年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输入额达到84.4195亿港元,占香港服务贸易输出总额的28.8%,高于美国(16.3%)和日本(7.7%)。内地与香港通过服务贸易合作,都能够从中获得比较利益。

  在内地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发展过程中,香港一直是重要的市场。内地对香港的对外经济合作完成营业额约占总额的16%,其中承包工程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中更是居首位。1998年内地在香港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完成金额201.726万美元,占全部总额的17.13%,到2005年完成金额的绝对数上升,相对数略微有所下降。但是,香港在内地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比例一直均居内地与各国和地区经济合作的前列。

  3.两地金融合作日益紧密

  回归后,香港与内地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日益加深,合作的进程不断加快,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和203年6月底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济关系的安排》(CEPA)后,两地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出现了良好的势头。

  (1)两地纷纷互设金融机构

  在内地已引进的外资银行中,香港银行占有较大比重。自1982年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开设分行以来,包括汇丰、渣打、恒生、东亚在内的大银行及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纷纷进驻内地。2004年1月1日,银监会又批准5家香港银行根据CEPA规定的优惠条件在内地设立分行。至2005年,香港银行在内地共有58家营业性机构,包括45家分行、10家支行,1家财务公司,2家合资银行,约占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1/4,是分支机构在内地数量最多的地区。2007年,银监会还批准包括东亚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在内的9家外资银行将境内分行改制筹建为法人银行。此外,香港银行在内地还设立了24家代表处。这些港资金融机构主要分布在内地一些经济发达的省市,尤其是广东、上海等拥有许多港资企业的地区。

  另一方面,高度国际化的香港金融机构体系为内地带来了发达国家成熟的管理经营经验,香港无疑是我国内地金融机构学习、借鉴和吸收先进经营管理经验,逐步把金融业拓展到海外的重要窗口。因此,近年来中资金融机构在香港金融领域的发展也比较快,包括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均已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中银香港已成为香港第二大银行机构,与汇丰、渣打并列为香港三大货币发行机构,对香港经济金融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中银香港作为在港人民币清算银行,已从2004年2月25日起成为香港39家财局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的银行,提供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清算业务,并向零售客户推出人民币业务服务。截至2005年7月,内地证券公司开设香港分公司的券商包括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南方证券、广东证券、光大证券、申银国际证券等,而招商证券、国信证券等内地证券商也开设了相关的国际业务部门,与香港券商之间进行多个业务领域内的广泛合作。从2006年1月1日起,内地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内地期货公司可以到香港经营期货业务。2006年3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了格林期货、浙江永安等6家内地公司以收购、新设的方式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2006年12月28日,中国国际期货联合香港国富投资共同收购本地中海润成立香港分公司,从而搅热了内地期货公司登陆香港的风潮。

  (2)金融业务合作内容不断拓展

  随着内地与香港经济关系的不断发展,两地金融业务合作的内容有了很大拓展,除了外汇交易业务、保险业务的合作以外,两地主要在投融资、结算、信用卡等业务的合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融资业务。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内地经济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内地产业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许多大行业、大项目的建设对资金境外融通产生了极大的需求,国内银行开始全面开办国际金融业务即银行外汇业务。由此,香港在内地的经济建设中担当起重要的市场融资角色。此后,内地从香港吸收的银团贷款逐年增加,内地筹集的银团贷款中有90%是经过香港安排的。以上海为例,上海市的许多重要项目都得益于来自香港的境外融资,其资金融通形式包括香港金融机构对上海银行界的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双边贷款等。上海银行界再将融通的资金转贷给企业、项目,对上海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结算业务。香港的国际贸易相当发达,而内地的国际贸易也在不断发展,贸易的发展促进了两地国际结算业务的合作,汇款、托收、代收、信用证等结算业务都在不断发展。在汇款方面,为方便国际结算的清算业务,内地很多银行都在香港的金融机构开设了港元、美元或其他币种的账户。极大地促进了两地金融机构间跨境外汇清算方面的合作。在票据结算方面,粤港票据联合结算系统的建立和发展,是近年来较为显着的成果。该系统于1998年1月首先在深圳市试办,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将原来两地商业银行各自分散进行的票据清算改为金融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集中结算。2000年10月起该系统正式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办理;2001年9月1日后,增加了汇票和本票的单向结算;2002年6月开通粤港港币支票双向结算业务;同年12月,深圳和香港银行还实现了相互进行港元即时支付清算交易。2002年12月12日,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运行的深圳外币实时支付系统开通,并与香港港元即时支付系统联网,从而使两地的资金结算实现即时到帐,首批入网的深圳银行20家,香港银行128家。深港之间的资金流通渠道形成票据(支票、汇票)、银行卡和港元实时支付系统构筑的双向立体的流通体系。2003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深圳分中心与中银香港的网络联通,开通了深港港元、美元实时支付系统,全面开通了深港外币票据双向联合结算及寅时支付结算系统,标志着人民币香港受理业务也已经开通。截至2006年12月底,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个人人民币业务,在港人民币存款余额约226亿元人民币,香港往内地汇款22亿元人民币。2007年1月,经中央政府同意,将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央行将为这项业务提供相应的清算安排。

  银行卡业务。1996年2月广东银联跨行ATM网络与香港、澳门56家银行卡网络中心实现连接,1997年12月全国最大的跨银行直联POS网络工程在广东正式投入运行,1999年3月广东银联跨行ATM/POS网络又在全国率先与VISA,MasterCard国际网络互联,成为我国第一家与国际银行卡网络联通的银行网络。目前广东银联与香港银联的网络互联,使香港银行发行的港元卡、人民币卡可以在广东一定范围内贴有广东银联标志的ATM机和POS机上,进行账户查询、提款交易等业务,广东部分银行发行的港元卡亦可以在港澳地区的ATM机、POS机上提现和消费。截至2006年11月,内地银行卡在香港消费和提现合计206亿元人民币,香港银行卡在内地累计消费和提现75亿元人民币;香港支票在内地消费金额1282万元人民币。2007年初,专为内地赴港游客设计的银联标准香港旅游信用卡在上海宣布正式上市,这是国内首张由建设银行、深发展、上海银行等多家发卡银行同时发行、拥有统一卡面设计和共同增值服务平台的银联标准信用卡产品。内地银行业与香港同业在银行卡方面的合作呈多渠道、多方面、业务量不断扩大的态势,有力地促进了两地经济、金融的发展,为我国银行卡参与国际竞争奠定了基础。

  (3)香港金融市场成为内地企业海外筹资的最大来源地

  从金融市场的合作来看,内地和香港两地的合作内容主要涉及到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等方面。

  首先,两地在证券市场的合作上有较大突破。香港有发达的证券市场,在亚洲排名第2、世界排名第9,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证券市场在交易品种多元化、机构投资者数量、投资基金管理、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均占有明显优势,是内地企业海外融资的首选之地。香港利用其独一无二的金融优势条件,通过金融市场为中国内地企业注入的资金十分巨大。内地企业在海外上市,90%选在香港,无论是主板还是创业板,中国内地企业都在排队等待在香港上市。从1993年7月15日首家内地企业在港上市至2007年2月底,共有143家内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除在新加坡单独上市的2家企业外,其余141家境外上市公司均在香港上市。其中,在香港主板上市的96家(10家同时在纽约上市,4家同时在伦敦上市,1家同时在纽约、伦敦上市),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45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有40家发行了A股,并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还有80多家境外中资控股公司在香港上市。

  根据香港交易所公布的数据,2006年内地企业在香港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筹资额达2946亿港元,占当年港股首发筹资总额的88%,当年香港最大的5家首发公司均为内地企业,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交通建设和中煤能源。截至2006年底,内地企业在香港证券市场的总筹资额达3570亿港元,占当年港股筹资总额的68%左右,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的市值总额为63311亿港元,约占当年港股市值总额的一半;内地企业的港股成交金额为36378亿港元,占当年港股总成交金额的56.2%。在内地企业的带动下,香港证券市场全年首发筹资额3339亿港元,排名全球第2位;全年筹资额达到5245亿港元,创历史新高,位居全球第3位,亚洲排名第1位。

  其次,香港的外汇市场不仅一直是中国内地外汇交易的主要市场之一,而且是中国内地现汇收入的最大来源地之一。香港有发达的外汇市场,与世界各地进行的外汇买卖24小时不间断,平均每日外汇交易额名列世界第7。尽管内地于1994年4月已经建立起自己的外汇交易中心,也即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专事提供银行间外汇、人民币同业拆借和债券市场的交易、信息和监管服务,但由于成员组成仍以银行为主,交易品种仅限于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的即期交易,有很多企业、机构选择通过香港的金融机构开展或完善其资产或负债管理的交易业务。两地外汇市场在各自发展的同时,也开始了合作。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银集团香港外汇中心已与深圳外汇经纪中心实行电脑联机,并且建立了两地信用卡换汇业务,这一良好开端有力地推动了两地外汇市场共同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再次,近年来,内地保险市场发展很快,与香港市场也有了互动合作。目前,已有数十家中资保险公司进驻香港,其中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年业务量已占到香港保险市场总量的20%。中国人寿于2007年3月12日起被纳入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由此成功跻身恒指蓝筹股行列。同时,截至2006年,已有7家香港银行获准在内地从事代理保险业务。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在2007年初公布的2006年香港保险业临时统计数据中称,香港的保险公司向内地来的游客所发出的新生保单保费大约为28.03亿港元,占2006年香港地区个人业务的总新造保单保费的5.3%。

  (4)金融监管的协调卓有成效

  由于形成和发展的环境不同,内地与香港的金融监管体系存在很大差异。香港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已经比较完善,并基本上与其金融体系相适应,而内地的金融监管仍处于逐步补充、完善相应法规的过程。随着内地与香港金融管理部门联系的加强,两地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合作卓有成效。

  1993年6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即“两会两所”,在北京签署了《证券事务监管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合作的基本原则及具体范围。继而,中国证监委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又于1995年7月4日签署了《有关期货事宜的监管合作备忘录》,两个备忘录确立了两地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合作的基本形式。199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订了美元国债双边回购协议,表明了内地对香港金融管理局美元现汇流动性予以大力支持的态度,帮助香港维护了港元联系汇率制度和金融体系的稳定。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证券界所谓的“红筹指引”,为进一步加强两地在证券市场方面的协作监管提供了重要的引导作用。此外,为满足人民币与港币相互结算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还建立了两地支付体系的联合工作组,就两地支付体系的联通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2003年8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在上海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建立了年度双边磋商机制。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和建立年度双边磋商机制,银监会与香港金管局建立了非常有效的合作体系,大大加强了两机构间的信息交换。2003年11月中旬,由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率领的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一行分别与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会谈,就建立联络机制、进一步拓展粤港支付结算合作、加强粤港银行监管交流和反洗钱合作等问题进行了磋商,建立起粤港金融合作联络机制。2004年11月26日,保监会与香港特区政府保险业监理处签署《保险监管合作协议》,该协议广泛涉及了保险监管法规交流、信息支援、高层互访与合作等多方面内容,有力地推动了两地保险监管当局深入瞭解彼此监管手段与方法,密切开展保险监管合作,广泛交流保险监管经验,及时共享保险监管信息。2006年中国银监会与香港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中国银监会、国家外管局、香港金管局和香港证监会4家机构组成的银行QDII业务联合工作小组,目的是建立监管合作框架,加强4家监管机构对这项业务的监管协作和信息交流。2007年4月香港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就双方所签订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及《有关期货事宜的监管合作备忘录》交换附函,藉此加强双方合作调查跨境罪行及违反监管法规活动的能力。2007年4月中国银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在香港就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旨在进一步巩固监管合作框架,奠定监管合作基础,双方通过相互提供监管协助并共享信息,以及时准确地识别风险,采取监管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这些举措,加强了内地与香港金融当局的交流合作,使双向交流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促进了中港两地金融同业以及金融同业与客户之间的相互沟通,建立起两地金融业合作的通道。

  (5)金融专才培养与交流进入新的里程

  香港和内地金融证券从业人员的交流和融合,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原香港证监会官员梁定邦、史美伦先后出任内地证监会高管,都是标志性事件。在CEPA的安排下,两地证券专业资格互认开始启动。香港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11月21日签订有关证券业专业资格互通的简化程序的安排,以便香港期货及证券界专业人士在内地取得专业资格。

  在此项制度下,香港专业人员通过内地证券法规考试后,可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取得内地证券从业资格。两地证券专业资格互认是两地金融服务业朝更紧密合作方向迈进的重要步伐,对香港金融从业人员来说,是进军内地市场的机会,对吸引内地个人及企业的庞大资金尤其重要;对于内地来说,随着内地金融市场允许香港专业人士到内地工作,可以引进香港先进的金融体制和股票市场的国际经验,促进国内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基于对等原则,香港证券专业学会于2005年4月在深圳举办首次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便为内地专业人员投身香港金融服务业提供通行证,2006年4月在上海举行了第二届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这两项专业资格考试的启动,标志着在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两地的人才交流进入了一个新里程。2006年6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与香港银行学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合作备忘录,内容包括彼此互认荣誉机构会员、加强信息交流、相互支持两地银行业从业人员考试,及加强培训和学术交流合作等方面。合作备忘录有助于具体推动两地金融界人才培训,既惠及业界及从业人员,亦可促进两地金融业发展。

  4,跨境人流、车流及物流、资金流频繁

  (1)两地跨境人流、车流、物流增长迅猛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港人开始大批跨境北上深圳及邻近城市购物、休闲、置业,跨境工作及生活的人口数亦逐年增加,而且内地成为香港居民外游出境的主要目的地。1997-2006年,港人到访内地的人数由4794.33万人次增加至7390.97万人次。若以2006年底香港人口700多万计算,平均每名港人在2006年就到过内地10次。

  另一面,内地访港旅客占整体访港旅客的比率亦逐年上升。内地访港游客人数由1998年的2672万人次增加到2006年的13591万人次。占整体访港游客的比重则相应由27.1%上升至53.8%。内地游客数及在港消费总额已超越其他国家游客,成为访港游客的首位,内地游客创造的旅游收益占香港旅游总收益的比重也不断增长,内地游客已成为香港旅游业的重要支柱。

  跨境人流、车流、物流之增长迅猛,令香港一深圳边境的口岸成为全球最繁忙的口岸之一。经过香港与深圳陆路边境的跨境人流由1997年每日17.8万人次,大幅攀升至2006年的每日62.7万人次,是1997年的2.5倍。在周末及节假日,每日跨境人流数目更高。跨境车流从1997年的每曰2.6万辆,增加至2006年的每日4.1万辆;跨境物流亦从1997年的每日12.9万公吨,增加至2006年的每日23.1万公吨。香港每周约有5200多个航班往来全球的140多个目的地,其中包括42个内地城市,超过60个内地城市与香港设有定期铁路班次。

  (2)两地高层次劳动力的双向流动不断增强

  在劳动力流动方面,据香港统计处2005年的调查显示,截至2005年,曾在内地工作的香港居民达到23.7万人,而在1995年只有12.2万人。增加接近1倍。这23.7万曾在内地工作的香港居民具有较高的教育程度,其中约42%受过“专上教育”,而在香港整体就业人口中,受过“专上教育”的比重只有29%。2006年10月11日曾荫权在香港特区立法会发表施政报告时说,香港过去三年已成功吸引1.1万名内地人才来港就业。香港入境处表示,2006年有5000名内地人才获批来港,比2005年高出1/4。2006年6月,香港政府进一步推出“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截至年底,入境处共接获587宗申请,其中八成申请人是内地居民。

  无论从内地劳动力流入到香港,还是香港劳动力流入到内地来看,目前在两地流动的劳动力以受过较高教育的劳动力为主,从长期角度来看,两地劳动力流动会进一步打破学历限制,越来越多的普通劳动力也能享受到在内地与香港之间自由流动带来的好处,并促进内地与香港共同繁荣。

  (3)两地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不断上升⑤

  从最初的香港流向内地的FDI,到内地企业在香港股市上市筹资,再到两地银行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加强,两地人员往来的增多,以及两地间非正规的资金流动,两地间资金流动规模不断增大,渠道也不断增加。关于两地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可以依据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构成进行粗略估计,即:两地资金流动规模=双边贸易额+双边旅游支出额+双边FDI+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筹资额+香港银行对内地的债权债务额。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两地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从1994年的7985亿港元,上升到2004年的1.55万亿港元,占2004年内地GDP的10%以上。狭义的跨境资金流动,一般不包括双边贸易引起的资金流动,如果剔除贸易因素,两地资金流动总规模也从1994年的4749亿港元,上升到2004年的6.747亿港元。两地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上处在上升趋势,但也存在波动,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前后,在危机前,两地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一直上升,危机后出现下降,2000年又达到一个高点(这和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筹资有很大关系)。

  5.小结:两地经济关系的基本发展历程

  两地经济融合的深化是内地和香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两地经济关系的必然结果。改革开放的历史证明,没有香港对内地的投资和支持,就没有今天改革开放的良好态势。改革开放20年,香港制造业约90%转移到了内地,广东90%以上的外资来源于港澳台,三地的资本投入促使了全方位开放形势的形成,香港在我国内地对外开放中的历史地位不可否认。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香港在内地对外开放过程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巩固。同时,香港背靠祖国内地,在经济上已经与内地形成密不可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关系。香港回归以来与内地的经济交流和合作的领域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往来更为密切,渠道更为畅通。内地为香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香港也为内地的改革开放做出了贡献,CEPA的实施更是开启了香港与内地全方位经济合作的新阶段,使两地的经济联系到了水乳交融、唇齿相依的程度,两地的经济关系由低级向高级转变,实现了分工性合作→良性竞争合作→融合性合作,这是一个双方利益合作空间扩大的过程。

  在香港回归祖国之前,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经济关系表现得更多的是分工性合作,内地企业通过“学习曲线”分享香港企业带来的知识,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内地企业和香港企业产生了“窗口-腹地”的利益合作空间,在这个合作空间里,内地企业作为腹地,通过学习,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逐渐学会了香港企业的运作理念和经营方式。学习过程也是个外溢过程,香港与内地的投资、贸易对内地相关产业或企业的产品开发、管理、营销等产生了提升效应,既包括平行外溢——对内地类似企业带来示范和刺激作用,也包括垂直外溢——对内地上下游关联企业带来援助与推动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内地学会了市场也是一种经济手段,市场配置机制是以价格、供求和竞争三位一体的互动关系为基础的。在这期间,香港表现为“中心”,内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区表现为“外围”,两地的经济关系呈现出分工性,最为典型的分工模式就是人们常说的“前店后厂”模式。香港则利用管理经验、商业信息和市场网络,成为物流、金融和服务业中心。香港和内地这种“前店后厂”的分工,促进了两地合作优势的发挥,使得珠三角地区成为全球最富活力的地区之一,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玩具、鞋类、服装的生产基地,同时促进了香港服务业的发展,成为物流、金融和服务业中心,经济成功实现转型,两地在分工合作中都获得了一定的利益空间。

  学习效应推动内地与香港的分工性合作向更高层次的经济关系——良性竞争合作迈进。从回归之后到CEPA实施前这一段时间,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关系表现出更多的良性竞争合作的特征,双方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均得以提升。竞争性合作不是互不相容、优胜劣汰的竞争,而是一种兼容协调、互相促进的合作。“窗口”和“腹地”的界限渐趋模糊,内地与香港在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基础上产生了竞争,双方取长补短,进一步在经济领域的更高层次上实现了相互补充。这种竞争和合作是相互转化、动态调整的。在良性竞争合作中,内地和香港企业或产业的压力——动力机制表现为追逐利润或效用最大化的内在动力与外在竞争压力的互动作用,这种互动作用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企业或产业的竞争力,促使企业或产业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从而产生新的能力,实现动力向能力的转化。在这一时期,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加快,产业转移和行业渗透使得两地的经济分工在协作化基础上进一步趋同化。内地制造业为崛起促使香港制造业萎缩,同时也促使香港服务业繁荣,内地服务业的进步很快,在法律、会计、医疗、视听、建筑、分销、银行、证券、运输服务上正在追赶香港服务业水平,这种外部压力和刺激促使香港服务业为保持竞争优势,努力往更高层次发展。内地与香港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程度加深,良性竞争合作所产生的竞争和合作相互转化为内地与香港经济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CEPA实施后,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关系呈现融合性合作的特点。CEPA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促进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不仅降低了两地的产品流动阻力,而且降低了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阻力,减少了行政区划的阻隔效应。它促使内地和香港的各种要素财富在更大范围内配置,不仅促使了企业融合和产业融合,同时促使整个区域经济趋于融合,CEPA标志着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香港与内地经济关系分析

  1.两地经济关系的基本趋势

  随着中国与世界各地建立经济联系,内地企业和个人“走出去”的需要亦急剧增加。由于内地企业日趋成熟和先进,而且这些企业之间的竞争甚至在内地也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明白,必须按照国际惯例,与全球经济接轨。同时,由于国内的消费者日益富裕,消费市场的发展潜力非常庞大,市场对新的管理技术也不断有新的要求,因此,香港与内地经济合作模式将发生进一步的演变。

  (1)两地间投资规模将继续增加,范围将继续扩大,结构将继续优化

  内地企业将继续加快在港投资。在内地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内地企业在香港投资、收购、兼并、注资、股权置换等商务活动不断增多,这不仅是内地企业国际化的重要步骤,更重要的是推动了香港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加深了内地与香港经济的进一步融合。预计未来将出现内地企业在香港投资与发展的热潮,这样,内地企业将一些高附加值的生产工序设在香港,一方面可以加速生产、营销、研发的一体化和国际化,另一方面亦可利用“香港制造”的产地来源地位,规避发达国家对大陆产品的歧视性政策和贸易保护措施;甚至可以藉助香港产品的身份返销内地,进军中高档市场。

  同样,香港企业对内地的投资规模也将大幅增加。未来港资流向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区为主,对西部的投资也将有大幅度提高,而珠江三角洲仍将是港资的重中之重。香港与长三角的经贸合作近来也大有持续快速升温的态势。特别是CEPA实施后,在香港注册的外国公司同样受惠于CEPA,这就刺激了跨国公司的神经,CEPA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开了一扇不大不小但很有效率的后门,其投资扩大效应给人以充分想象的空间。未来港资流入内地的规模类型仍将以中小企业为主。CEPA为服务业中的17个行业进入内地降低了门槛,放宽了限制,实际上就是为中小型资本进入内地开绿灯。同时香港企业对内地的投资范围不断扩大,从制造业领域扩展到一切产业领域,如居民的日常生活用品、超市、汽车销售服务等。

  未来两地的投资将涉及到中小企业合作、采购、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会进一步优化香港企业对内地的投资结构。两地将在信息提供、管理咨询、会展服务、广告、会计服务、建筑及房地产、物流、旅游服务、法律服务等第三产业展开合作,两地的投资结构将达到一个新的层次。

  (2)两地的货物贸易流量将进一步加大

  由于CEPA规定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具有降税范围广、降税幅度大和降税速度快的特点,使得未来两地的货物贸易流量将进一步加大。

  从长远看,由于关税减少导致成本降低,香港本地制造业会因产品进入内地的障碍消除而得以扩张。制造业在香港经济中的比重有上升趋势,出口到内地的产品不断增加,两地的货物贸易流量也不断上升。此外,CEPA使得香港产品很方便地进入内地广阔的市场,获得发展空间。同时,CEPA也为两地的制造业互补合作创造了机会。内地企业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建立起以一般制造业为基础的制造业体系,香港企业建立的则是以掌握核心技术为基础的高附加值的制造业,如数字技术、生物制药等,两地在制造业内进行细致的产业内分工,整合资源,内地发挥在市场方面的优势,香港发挥在人才、资金方面的优势,合作开展最前沿的技术研发工作,促使更多的香港产品进入内地,两地的贸易流量将继续得以扩大。CEPA取消了两地在商品、服务、资本、技术和人员自由流动方面的障碍,有效促进了两地经贸互补关系的发展,加速了两地的经济融合。两地经济一体化,将使内地与香港的平均收入水平差距缩小,消费者的需求相似程度进一步接近,两地的贸易结构将进一步趋同,内地出口到香港的产品和香港出口到内地的产品差异将越来越小。

  CEPA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分销服务、运输服务和物流服务等。香港企业由此可进入内地从事货运代理、仓储和海运服务,一方面降低了香港企业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和内地客户拉近了距离,将香港企业的优质高效服务和内地的本土化优势相结合,将拓展香港服务业在内地市场的空间。两地的合作协议将为香港服务提供者提供新的制度平台和更大的市场空间。

  (3)两地金融合作将进一步发展,人民币有望成为香港的第三大货币

  2007年1月中国政府宣布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此项业务的开办,将扩大香港居民及企业所持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加速人民币走向国际化。预计随着香港与内地经济融合的进一步发展,流入香港的人民币数量会持续增加,人民币有望成为香港第三大货币,这不仅有利于人民币的国际化,而且有助于进一步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与内地金融体系将建立互补、互助、互动的“三互”关系⑥

  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环境下,中国需要发展一个同纽约、伦敦看齐的国际金融中心,而进一步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有助于中国在全球金融市场扮演与其在全球经济影响力相符的角色。而且,作为一个大型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提供一个有效的金融平台,亦可增强整个国家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的抗风险能力。而香港作为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有责任亦有能力协助维护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安全。香港特区政府在其公布的“十一五行动纲领”中,就两地的金融服务业合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提出了如拓展商品期货、人民币期货等80项行动建议,目标是使香港与内地两个金融体系建立起互补、互助、互动的“三互”合作关系。未来两地可能出现下列金融合作:第一,香港金融机构为内地提供金融服务和技术转移,而内地投资者、集资者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香港的金融市场“走出去”;第二,香港发行的金融工具,特别是由内地机构在香港发行的金融工具,将在内地进行交易;第三,两地的金融机构设施会进一步加强联系。

  内地企业及台资企业将加快在港上市步伐,两地资本将加深融合

  香港作为内地企业上市的重要市场,不仅是内地企业筹资与走向国际的重要一步,同时也促进香港证券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发展。预计未来内地企业在港上市持续加温,上市企业家数与筹资规模将创新高,两地股票市场的互动效应会越来越明显,资本将进一步加深融合。

  (4)两地旅游合作将全面推进

  内地居民生活日益丰裕,对外旅游的需求不断增加。香港是内地居民外游最多的目的地,香港在“十一五”期间将继续加强其作为旅游中心的角色。事实上,为简化内地居民到香港旅游的“个人游”政策的实施,为香港发展为内地居民的旅游中心打下了稳固的基础,有力地支持了香港旅游业的发展。2007年1月1日起内地49个城市近3亿居民可以“个人游”方式赴港旅游观光。对内地人来说,以假日经济为标志,旅游进入了大众化消费的新阶段,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三个黄金周已经成为中国特色产业。而对香港人来说,一年一度的寒、暑期、香港特区成立纪念日、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冬至、圣诞节等重大节日将是赴内地的好时机。因此,未来两地将会利用这一条件,加快发展旅游合作,以博览会、商务会、奥运会为契机,展示我国旅游业产品的新特点,争取使旅游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香港和内地的旅游合作将随着内地的全方位开放,以世界服务市场为舞台,从沿海向中西部地区推进。

  (5)人才培训进入新的合作时期

  “推进入才强国”是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一个重要发展策略。随着内地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内地对优质教育和专业培训都有迫切的需求,而香港是中西文化的交汇点及国际大都会,亦拥有可以提供教育和专业培训的理想环境和条件,足以为国内人士提供丰富的学习和培训经验,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培训出色的人才。近年来,香港的大专院校正在逐步扩大招收内地的学生。

  (6)专业服务合作多样化

  香港以服务业为主,不少专业服务如法律、会计、管理及工程等都达到国际水平。随着内地经济迅速增长,加上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贸,都增加了内地经济和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和迫切性。香港可以为内地企业提供达国际标准的专业服务,从而有助于内地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加速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进程。近年来,不少内地的专业人才及公司,陆续赴港工作或设立公司,以服务于日益增长的国内外商业活动。

  (7)香港与内地各地区的经济合作趋势

  与珠三角关系更加密切。与香港关系最密切、地缘最邻近的当是珠三角,特别是一水之隔、一桥之隔的深圳市。近几年,香港与珠三角的经济发展关系正逐渐侧重于高增值产业、专业(如会计、法律、设计等)及管理服务,香港也正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及集资功能。在CEPA进入第二阶段后,港人前往内地独资营商,落脚点仍然以珠三角地区为多,相信深圳仍属首选,原因不言自明,即一个“近”字。深圳的经济发展对于港人来说最为熟悉,港人在内地购楼半数以上在深圳,已经有专家、学者甚或官员提出探讨“深港一体化”的远景议题。从香港和内地关系的角度看,“深港一体化”将是极重要的研议部分。香港虽然有许多优势,但香港毕竟有某些局限性,例如幅员较小就是其中之一,“深港一体化”甚或是“粤港澳一小时生活圈”,可以融合政治、经济、法制、文化、民生等多方面,构建并逐步形成珠三角“共同体”或“共同市场”,而香港亦有条件在其中扮演经济龙头的角色。

  “9+2”泛珠相关合作将逐步展开。由珠三角可以延伸、辐射至大珠三角或泛珠三角,其涵盖范围包括广东和周边八省(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广西及海南),另加香港和澳门,即现时大家常说的“9+2”。香港为配合“9+2”的合作,于2004年3月由行政长官委任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提出三个发展方向:第一,吸引大珠三角区内企业来港投资;第二,协助区内加工出口厂造军内地内销市场;第三,研究粤港两地贸易便利化的方法。“9+2”合作框架正式建立,香港经济的独特地位和在该区域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必然得以增强,这一合作框架对香港进一步融入内地、加强与内地经济的合作将起到积极作用。

  与长三角共谋发展。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较早,产业和经济基础较好,上海作为长三角的中心,正努力建设成为国际都会,其内涵包括“四大中心”。即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及航运中心,此外,上海正加快步伐,以建成国际空港、海港及信息港,在上海腾飞的进程中,香港与上海有许多合作共谋发展的空间。

  2.两地经济关系的有利因素

  (1)经济的高度依存和互补性是决定两地经济合作的基本要素

  因经济互补关系显着而产生的较大比较利益,是各种经济体联合的纽带,对于内地来说,香港的优势依然是内地短期内难以企及的。香港拥有敏锐的商业触觉、先进的基础设施、灵活的金融系统、严谨的法律制度、自由开放的政策、廉洁有效的公务员队伍和简单的低税制,是世界级的现代化城市,远东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运输中心和信息中心,资金充足,应用技术、加工装配和经营管理以及行销能力等是其强项。对于香港来说,内地有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相当的工业基础、科技力量,政府发展经济的强烈进取心、潜力巨大的新兴市场、充沛而廉价的劳动力、丰富而齐全的自然资源等都是香港企业十分渴望的。此外,香港与内地面临各自的发展瓶颈,亟待寻求因应之道。香港产业结构处于转型升级阶段,但技术力量薄弱;内地寻求快速发展又缺乏资金、应用技术和管理行销经验。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背依整个大陆,内地经济因素是其经济增长与繁荣的最主要动力之一。而香港可以通过引进国际资金、信息、知识、技术,帮助内地发展,把中国内地的产品、技术、文化输往外地。总之,由香港和内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要素禀赋差异决定了两地经济合作的分工与内容,而且目前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关系发展良好,除了贸易和投资以外,科技合作、劳务合作、人才交流等各层次的合作都在展开,部门间、地区间、松散的、紧密的合作也正在进行中,各种层次的、局部的经济关系非常活跃。

  (2)内地经济市场化和开放程度是两地经济合作的重要条件

  经济运行机制是经济运行最重要的外部环境。相同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将使两地的经济合作顺利发展。香港属于自由港,为独立关税区,是一个对外高度开放的、海岛型城市经济体系,在19世纪末已经成为中国重要对外贸易转口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国内地的经济和市场经历了从封闭到局部开放与全方位开放的过程,香港与中国内地经济关系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香港地区同内地在经济上从分离到重新整合的过程,应该说,香港的经济回归是从内地经济改革开放开始的,正是中国内地的改革开放开启了香港与内地的经济整合过程。中国内地与香港经济关系的发展历史表明,随着内地经济市场化和开放程度的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性金融、贸易和商贸服务中心的功能将不断提高,其优势也可以得到不断发挥。因此,内地经济的市场化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是两地经济合作的重要条件。

  (3)《基本法》奠定了两地长久经济关系的政治基础

  “一国两制”是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管理职能的根本政治制度。香港回归后,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保持原有的经济制度;保持自由港地位,继续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和资本的流动自由,在经济领域享有高度自治的行政管理权和立法权,自行制定实施经济和贸易法规、政策和措施;作为单独关税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对外发展经济关系等等,为“一国两制”原则下的两地经济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与制度空间。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严格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从中央政府各部门到内地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中央驻港机构,从不干预特区包括经济问题在内的各项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在港的中资企业受香港法律规制与管理,完全在公平的基础上参与香港经济活动。两地经济关系属于中国国家主体同其所属的单独关税区香港之间的经济关系,两地是遵循国际经济活动的规则和惯例进行经济往来的,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同时,中央政府尊重香港特区的高度民主自治,并不是对香港特区漠不关心。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原则是:凡是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有利于内地与香港共同发展的事情”,中央政府“都会积极去做、全力支持”。每当香港经济面临困难时,中央政府都态度鲜明地给以实际的支持。在“一国”范围内,内地经济的发展为香港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香港特区政府也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自主处理各项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并主动加强与内地的合作。特区政府认识到:内地历来是香港经济增长的一个动力来源,“一国两制”赋予了香港优越的条件和特殊的地位,香港必须充分发挥这个优势,把握机会,进一步扩大与内地合作的领域。为此,特区政府积极加强与内地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与合作。

  (4)CEPA协议以及其他合作法律性文件为两地经济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WTO框架下,内地与香港在2003年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并于2004年1月1日正式生效。CEPA从制度上保障和促进了香港与内地紧密的经济联系,有利于两地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和共同发展。

  CEPA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包括逐步减少或取消两地货物贸易关税、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等三大措施,加强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

  CEPA实施至今已经有近三年的时间了,实践证明,CFPA为香港经济带来新的活力,加快了经济复苏的步伐,更为重要的是,它在推动香港与内地经济造一步融合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效力,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一个具有强大优势的互动平台。

  3.两地经济关系的不利因素

  当然,两地在未来经济合作中,始终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些问题或不利因素会影响经济合作的深度与效果。下面结合有关学者、专家的分析,具体分析影响未来两地经济合作的一些不利因素,特别是CEPA实施以来所暴露的问题。

  (1)社会制度不同导致政府间合作节奏存在差异

  两地社会制度不同,主要是政治和经济制度的不同,导致两地政府施政理念上的差异。香港政府推崇的是自由经济思想,而内地是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两者形成巨大的反差。由于两地政府在合作的节奏上有所差异,因此在经济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磨擦和不和谐。

  (2)法律、会计、专业认可等制度性障碍

  CEPA协议虽然解决了在大的制度环境方面的障碍,但在实施中仍然会遇到内地与香港在法律体系上的各种不协调。另外,各自对双方法律环境的理解也还需要一个过程,而内地在营商法规透明度方面仍然存在值得改进的地方。在CEPA为香港专业界进入内地扫清障碍后,迄今为止香港证券、期货、保险业的专业人士在内地仍难有发展机会,主要问题是法律和会计制度上的差异及两地对于专业资格的认可不同。

  (3)内地各地区与香港地区的利益协调和分配问题

  内地各地区与香港地区对经济合作有不同的利益要求,这不仅有各地区的纯自我保护或利益输送的“山头主义”问题,而且还有地区自身的种种民生、经济和长远发展计划等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容易导致两地之间的分歧,从而破坏两地经济合作的效果和程度。虽然同在CEPA框架下,但因内地与香港在制度上的不同,在具体实施中常有不和谐因素干扰。香港总商会总裁翁以登曾指出,按照CEPA的规定,只要在内地某一省市注册企业便有权在另一地方经营,但因税收问题,一些省市对非当地注册的企业多少有一些歧视,一些港商雄心勃勃地企图进入内地市场时却因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而受挫。这些地方大都出于利益上的原因,导致各个地方的执行力度各有不同。

  (4)CEPA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特殊问题

  CEPA是一个开放动态的系统,它包含了长、中、短期的渐进式协议,其内容视经济发展的情况和两地经济合作的需要增加、修改或者删除,这是一个全新的尝试,无论是政府的监督管理,还是业界的利用,都需要一个过程以确保CEPA符合实际,虽然CEPA实施以来,初步显现了成效,但是,内地各级政府和地区与香港在经济合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无论是香港还是内地都应该认真审视前段时间的执行情况,总结落实推行得较好的经验,检讨仍然存在的不足之处,便于今后不断改进,使之日臻完善。

  政府层面。CEPA实施以来,从内地和香港各个方面的反应来看,在政府管理层面还有需要改进之处,即如何具体推动CEPA的实施。从香港来看,在积极不干预思想的指导下,政府在CEPA实施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发挥不够,致使企业界产生一些反应。由于宣传不足和申请程序复杂,港澳制造业者至今尚未充分瞭解和利用“零关税”,导致近90%的港产品放弃了以“零关税”进入内地的机会,港商对“零关税”的利用并不理想。从内地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对CEPA的贯彻实施“雷声大雨点小”,缺少实质性的作为。政府的主导地位不够明确、宣传力度不到位,使港商在进军内地市场中面临很多困惑。他们反映,在申请过程中会面临门槛高、操作复杂、周期长、费用较高等各种问题。

  企业层面。CEPA协议的实施主要靠企业推进,但在实施过程中内地和香港的一些企业在行动上却表现相对迟缓,其中原因可能来自多个方面,比如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实施的具体细则、执行程序复杂、企业实力和人才缺乏等。

  管理制度层面。在CEPA协议的实施过程中,管理程序比较复杂,手续费较高,增加了从业者的成本和运作难度,缺乏相关的配套措施及实施细则,不便于实际操作,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在服务贸易领域,一些专业和行业管理制度不对接,也制约了CEPA协议的实施进程。

  观念层面。粤港澳三方尽管已对CEPA的宣传推介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少企业对此缺乏深入全面的认识,内地各省市对CEPA协议条文的理解也不同,特别是CEPA内容不断扩展,更增加了人们把握的难度,部分地区政府的职能部门还存在对CEPA不太熟悉的现象。

  4.政策建议

  (1)遵循两个原则营造良好的宏观政治环境

  由于内地与香港的特殊关系,深化两地之间的经济合作既是一个经济课题也是一个政治课题。因此,内地在推进两地合作的过程中,首先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宏观政治环境,从全局考虑,在内地与香港开展经济合作的具体过程中,应遵循两个原则:

  第一是严格遵守“一国两制”的原则。在经济方面,我国内地与香港现阶段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一个国家,两种经济体系,两种经济制度、相对独立的经济格局”。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内地不可以干涉香港的经济制度与运作方式。同时,考虑到我国内地社会、政治、经济的现实水平,在通过扩大合作促进内地经济改革过程中,应因地制宜而非盲目引进香港的现行框架。在两地的经济合作中,双方应该立足于“一国两制”的根本原则,在互相尊重、互助互进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对实际遇到的问题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

  第二是贯彻执行“港人治港”的原则。“一国两制”从全局出发为巩固香港的国际贸易、金融中心地位作了制度安排,而“港人治港”,则从具体执行的角度保证了“一国两制”的有效贯彻,保证了香港在经济政策方面的自治权。这从根本上巩固了国际投资者对香港经济发展的信心及香港现有的经济金融优势,香港的国际贸易、金融、运输中心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强化。保持香港现行制度的不变,不仅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发展,而且可以在加强两地经济合作的过程中为内地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有利于内地的经济体制最终与WTO规则顺利接轨。

  (2)明确内地定位,正视香港“中介人”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两地的双向互动关系越来越明显。但实际上,在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整体过程中,香港更多的起着一个中介人的作用,这是由两地经济关系的性质和香港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长期以来,尤其是在中国内地加入世贸组织之前,香港在两地经济关系中的身份可以表述为“中国内地最大的转口贸易基地”,香港一直起着连接内地和全球的这样一个重要作用。外国企业、机构通过香港进入内地,而内地则以香港为中介发展对外经济、学习先进经验。因此,内地在进一步深化与香港的经济合作中应明确自己的定位,首先是作为一个理性的学习者而不是一个盲目的模仿者,其次才是一个合作者。内地应对香港作为“中介人”的历史地位重新审视,在加强合作的过程中加以有效利用。香港“中介人”地位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香港高度开放的经济、金融体系,与世界各地的国际经济金融中心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有利于我们更迅速准确地捕捉到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向,以便及时采取各种有效的对应措施;二、香港成熟且国际化程度极高的经济体系有利于内地通过香港更广泛的接触、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营管理经验;三、以香港“中介人”的地位为前提深化两地经济合作,有利于依据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分析双方内外条件和环境变化,准确把握双方融合的区域定位,通过不断巩固和发展相互问的合作,促使双方合作达到双赢。

  (3)加快内地各级政府职能的转变

  目前两地的经济关系进入到融合性经济合作阶段,政府在其中的引导作用已经必不可少。政府的职能只有在市场缺陷时通过对经济进行干预和协调,通过管理、调节和服务使市场顺利运转。内地政府近年来也在进行着从决策到服务的角色转变,但距离国际服务型政府的标准还很远,需要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的改革。

  第一,内地政府要实现职能的归位。把企业职能还给企业,把中介服务职能还给中介组织,将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以及对外关系的协调上。第二,政府要加强法律法规管理。特别是CEPA实施后,政府要不断修改和制定一些符合CEPA要求的法律法规,废除和CEPA相抵触的法律法规,这对于堵塞漏洞、维持市场秩序以及创造公平竞争环境都是非常必要的。第三,内地各级政府要规范服务,清除行政文化中的“潜规则”,建立透明公正、公开的理由说明制度、咨询制度、听证制度和官员问责制度,以规范型管理取代权力型管理、服务型管理取代强制命令型管理。第四,政府要在服务理念、服务方式舆服务时间上国际化。政府要树立广大群众的纳税人意识,让他们真正认识到政府实际上是纳税人供养的特殊服务机构,而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在服务方式上通过建立政务超市,提供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此外政府服务窗口还可以按国际惯例取消午休,为国际投资者提供全天候、全程和个性化服务。

  (4)区别对待不同地区的条件,扩大内地与香港的合作

  加强协调,提升粤港经济合作水平。在内地与香港经济融合过程中,粤港合作可以说是一个亮点。由于地理位置相近,文化、语言环境类似,使得粤港合作走在香港与其他地区合作的前列。在新形势下提升粤港合作的层次有助于缓解内地与香港经济融合过程中的问题。

  第一,将“前店后厂”模式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新形势下应为过时的“前店后厂”模式注入新的生机,“厂”和“店”都要升级换代。在“厂”的方面。港商在内地建立的产业要通过引进或利用当地的科技力量提升水平,并进一步拓宽国内外市场;在“店”的方面,香港传统服务业北移已是定势,香港务必加快拓展新型、高档的服务业。传统和新兴产业今后都应着力于上下游业务,循着供应链双向伸延,即向上发展科研、设计、生产要素的培育及金融服务等,向下则发展营销、开拓新市场、售后服务及品牌经营等。

  第二,通过制度模仿和制度创新为粤港经济一体化扫除障碍。发展经济学中提出的后发优势,实质上就是模仿优势,后发优势的核心是通过模仿创新者的优质产品(包括技术、组织形式、制度等)来获得发展的收益。相对于创新而言,模仿可以节约创新成本,由此而获得模仿优势。

  第三,建立起多渠道多层次制度化的粤港合作协调机制。粤港双方原已建立的高层联席会议这一协调机制已远不能满足目前两地经济合作的客观要求。粤港两地应在高层联席会议之下设立更为全面的常设协调机构,在中央政府的授权下就两地区域性合作所涉及的各个主要方面展开协调,以切实有效地解决两地经济合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推动经济协调与融合的过程。

  第四,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2004年6月,香港、澳门和内地九省区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协议”(简称“9+2”,即广东、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9个省、自治区,形成超级经济圈)。“9+2”将在基础设施、贸易、产业与投资等方面展开更广泛和密切的合作,有专家就认为,对香港而言,随着合作的深化,进入内地特别是中西部市场将更为便捷。“9+2”有利于促进区域内资源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营造互补互利、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多赢格局,所以必须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香港与东北地区的合作。东北地区工业基础好,工业结构明显偏“重”,与香港轻型下业形成鲜明的优势互补,因而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应该以工业技术与工业基础的互补性及工业品市场的互补为主线。

  香港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长三角地区经济、技术发展水平高,综合发展条件好,是外商进入长江流域及北方市场、内地进入海外市场的“桥头堡”,尤其是沪港合作,上海是中国经济的重心,也是长三角的笼头,上海作为中国内地最大的金融中心,香港作为远东最有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合作意义深远,两地应该在竞争中求合作。

  香港与西部地区的合作。西部地区有自然资源优势和低廉的劳动力优势,可以与香港的市场、技术、资金和管理等优势有效地结合起来。

  (5)细化CEPA实施的具体措施,保证合作切实进行

  目前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已经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和社会性很强的工程,所以来自政府的强力政策支持和保障是极为关键的。CEPA的推出无异于为两地的纵深合作提供了第一个政策保证,将两地经济合作逐渐纳入系统化框架。但是,CEPA为深化两地经济合作所提出的只是一个总体框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必然会遇到许多更为具体和深入的问题,这些问题单凭CEPA的总体框架是没有办法解决的。而内地与香港在经济体系、经济制度等方面又有着较大差距,要解决好具体问题,必须适时对CEPA的总体框架进行细化,使具体的操作有章可循,以保证两地经济合作的顺利实施。

  第一,提高对CEPA的认识,加强交流与沟通。内地应加强对香港服务业优势与作用及“同等优先”对香港服务业开放意义的认识,特别是应提高发展服务业对内地产业结构升级作用的认识:香港则应加大发展服务业优势对推动香港经济转型作用的认识,同时增加对进入内地市场特点、投资环境与培育市场过程性的认识,减少盲目性,切忌急功近利,应放眼长期发展,并做好长期的部署。两地应积极推动和加强各个层次的交流与沟通,通过各种宣传媒体、报刊宣传及交流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珠三角地区更应率先提高认识程度,不断加深两地对CEPA带来的双赢效果及意义的认知度,为CEPA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简化审批手续,放松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是防止外国产品享受零关税待遇,确保香港产品得到实实在在利益的有效保障措施。申请CEPA原产地证书的制造商必须办理工厂登记,而CEPA的原产地规则审批手续过于严格,办理登记条件比较费时费力,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CEPA的原产地规则,有30%左右与香港沿用的原产地规则不同,因此部分香港制造商短期内不能适应有关规则。香港方面审批原产地证书的手续繁琐,部分香港企业尤其是小额出口商考虑到零关税优惠有限,宁可完税进口而放弃对原产地证书申领的繁杂手续。由于办理零关税审批时间较长,对一些生产的必需产品,部分香港企业被迫放弃争取零关税待遇。另一方面,对内地而言,CEPA中服务业审批权大多集中在中央及省级相关部门,环节多、程序复杂、手续费不菲,影响到了香港企业在内地的办事效率。因此,内地政府与香港政府都需要简化审批手续,放松原产地规则,使得香港大量的中小出口企业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CEPA带来的经济利益。

  第三,借鉴WTO规则,建立CEPA争端解决机制。随着CEPA的实施,投资内地的港商越来越多,所遇到的纠纷也屡见不鲜,税制、报关、商业陷阱、侵权等问题比较突出,争端发生是难免的,但一个具有强制力、可预见性的争端解决机制可预防争端的实际发生。CEPA文本及其附件中没有规定争端解决规则,只是规定“联合指导委员会协商”是解决内部成员方争端的惟一方法,涉及CEPA事项只能诉诸协商,漫长的协商过程将增加双方执行CEPA的成本,这种排他性的解决方式是与WTO协定相悖的。从CEPA实施的保障看,争端解决机制是这一自由贸易安排提供安全和可预见性的核心因素,是两地维护自己依据CEPA所享受权益、纠正彼此违反CEPA义务行为的不可或缺的手段。WTO争端解决机制自建立以来,已经成功地解决了许多国际贸易争端,值得CEPA借鉴。CEPA可以由两地政府建立争端解决机构(DSB)。DSB争端解决程序和WTO类似,有协商、调解、仲裁、专家组、上诉、监督和制裁等,其中专家组负责审查证据并决定谁是谁非,提交报告给DSB。CEPA的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质和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样,不是决定案件的胜败,而是求得争端有效解决。

  第四,重视服务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安排。服务业是中国内地较薄弱的领域,磋商自由贸易区不可避免地将触及服务领域的开放问题。在已有的CEPA服务领域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香港企业进入中国内地服务领域的限制,可更好地通过竞争促进内地服务业的发展。首先要确定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如在旅游业、教育服务、咨询服务、管理技术、保健服务和建筑等领域加强合作。对特殊领域,如金融业,不求一步到位,而是从长计议。投资自由化的核心问题是允许国际资本自由流动,两地可通过增强投资政策和法规透明度,减少贸易和投资程序,取消当地含量、外汇平衡、外销比例等做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货物、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措施,分阶段地实现投资自由。

  第五,采取灵活松散型的自由贸易合作方式。考虑到人口、地区经济状况、生活水平、关税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内地与香港进行产业和市场整合将是非常困难的。但灵活松散型的自由贸易合作方式是很有价值的,它既可平衡两地利益,也将有助于消除两地之间的贸易壁垒、资本流动的障碍,并有助于避免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雷同的问题,减少两地竞争可能导致的低层次内耗,从而使两地有效参与全球产业分工。

  第六,采用灵活的关税灭让方案,取消非关税壁垒。由于两地的关税水平差异较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立即实现零关税,应根据两地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各种商品的关税分阶段进行减让。对大多数两地贸易往来频繁的产品尽快实现零关税,对敏感产品订立适度的时间表,用尽用足WTO允许的条件,在自由贸易区范围内对幼稚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加以保护。

  第七,合作培训CEPA所需人才。内地与香港两地合作培训CEPA所需人才,其中包括加强对干部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准确地理解和把握CEPA的政策内涵,从而为CEPA的顺利推进和更好地与WTO接轨提供人才支持。

  CEPA是一个动态的协议,而且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内地的对外开放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所以CEPA的内容必须要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不断的补充、丰富、完善,这就说明,中国与香港乃至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是一个持续加强和深化的过程,随着两地经济的发展及合作的进一步推进,两地经济的合作将会超越CEPA现有内容,开辟新的空间。各级政府应当准确把握这种趋势,适时跟进,在需要的时候对CEPA的现有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强化整个合作过程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5.小结:内地与香港在经济融合中将得到更大发展

  随着内地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整体经济规模逐渐扩大,外向程度越来越高,必然将会有更多的内地企业希望“走出去”,前往世界各地投资经商,拓展市场。香港作为世界上公认的高度自由的经济体系,最有条件成为内地企业成功“走出去”的方便有效的“踏脚石”。香港拥有大批瞭解国际商业规则,具备国际水准的会计师、精算师、测量师等专业人士,形成了世界一流的服务业体系。香港每年举办超过170个重要的国际会议及展览会,吸引大量海外商家来港。这些优势使得香港在最大限度地发挥自由经济体系作用的同时,既能为香港企业有力地开拓内地经济腹地,又为内地经济的“走出去”提供借力,实现两地经济互补合作,香港可以在内地发展中加快发展自己,可以从内地获得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不竭的发展动力。2006年初,中央政府首次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及香港,把香港的发展纳入国家发展的总体框架之中,规划中提到要加强内地与香港的合作,特别提到要继续实施CEPA,继续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源和环保方面四个领域加强与香港的合作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旅游、资讯等服务业,使香港保持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和航运中心地位。“十一五”规划无疑提升了香港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也为港商带来了更多商机。香港特首曾荫权在2006年12月举行的“香港经济峰会2007”午餐会上表示,香港的未来策略就是要加强与内地在货物、资金、信息、人才这“四大流量”的交流,充分把握国家“十一五”规划带来的新机遇,保持并加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及航运中心的地位。2007年3月13日,商务部部长薄熙来透露,将很快推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也就是香港人俗称的“CEPA”。我们相信,在未来两地的经济关系中,香港与内地经济融合方面所发挥的优势平台作用会日趋突出。

  因此,在两地贸易、投资合作程度不断增加,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制度保障措施不断到位的动力机制下,未来两地之间的经济合作会不断发展,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现经济融合,合作的前景是非常明朗的。同时,两地经济在合作与往来中都会得到更大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余佩琨:《内地与香港之间经济合作的发展路径分析》、《国际经济合作》,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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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北京大学课题组:《大陆与香港之间商品贸易关系分析》、《管理世界》,1996第2期

  〔4〕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FSI)课题组:《渐进实现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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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掌天星:《浅析香港经济及与内地的经济融合》,中国期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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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周忠菲:《论CEPA的一体化含义及其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关系》、《国际问题论坛》,2004年冬季号

  〔12〕成康康:《试论CEPA下香港与内地的区域经济整合》、《商场现代化》,2006年4月

  〔13〕孙涛、张晓晶:《跨境资金流动的实证分析——以“香港路径”为例》,《金融研究》,2006年第8期

  〔14〕陈建军、肖晨明:《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贸易互补性比较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4年第8期

  注释:

  ①陈建军、肖晨明:“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贸易互补性比较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4年第8期:第22-28页。

  ②余佩琨:《中国内地与香港经贸互补关系研究—兼论CEPA对两地经贸互补关系的影响》。

  ③(1)这里的上市家数统计以2006年12月31日存续公司马统计样本;考虑到原先已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可以回到内地上海与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所以这里两种方式的上市列相加数并不与H股总数变化相等;(2)这里的统计忽略了一些资本规模很小的公司,存在一定统计误差。括号内为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数目。

  ④1997—1999年的数字包括澳门地区的旅客人数。

  ⑤引自:孙涛、张晓晶:《跨境资金流动的实证分析——以“香港路径”为例》金融研究2006年第8期(总第314期)

  (⑤引自:中新网:唐英年:香港与内地金融体系将建立“三互”关系

  (作者高兴民、白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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